鼎城区人民法院化解一起上访积案
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化解了一起上访积案,当事人尹某向该院送来了锦旗。
1996年,鼎城区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一工程,尹某为该工程的水泥供应商,后因该工程项目经理罗某未支付水泥货款,导致双方产生纠纷,尹某诉至鼎城区人民法院,该院依法判决由鼎城区某建筑工程公司向尹某支付货款及利息共计24090元。判决生效后,因建筑公司未履行法律义务,尹某多次上访。经调查,鼎城区某建筑公司系集体企业,已经解散,该案项目经理罗某亦一直失踪,致使该案执行17年未果。而尹某现在家庭极度贫困,妻子双目失明,系一级残废,体弱多病的尹某仅靠卖豆腐为生。鼎城区法院信访办在核实相关情况后,认为该判决已无法执行,遂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认为尹某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于是依法作出给予尹某司法救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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