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局查处一起假药案
近日,鼎城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一卫生室涉嫌使用假药案进行了查处。
检查发现,该卫生室给患者使用名为通经蠲痹胶囊的药品,该药品包装盒上标示:华北康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为卫药剂字(1998)普-01-138;主要成份:炙马钱子、全蝎、麻黄、蜈蚣等;功能主治:类风湿、风湿性关节炎、颈肩腰腿痛、肢体麻木等;用法用量:每日3次,每次4粒,饭后温开水送服;生产日期为20140520。经查明,上述药品未经国家局批准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之规定,该批药品按假药论处。上述药品系通过电话采取邮寄方式购进,至发案之日,该批药品无库存,该卫生室为患者使用了8瓶,该批药品货值为400元。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给予了该卫生室2000元罚款。目前,此案已办结。
因涉嫌假药,该局已将此案的相关线索上报市局稽查支队,并移送鼎城区公安局。
来源:区药监局 蔡理明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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