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全面落实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日前,鼎城区民政局召开全区36个乡镇、街道、农林场民政办负责人会议,就落实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农林场民政部门一定要提高对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认识,切实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把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落到实处,让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为确保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落到实处,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在8月22日联合行文,出台了《关于做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因灾倒塌、损毁住户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旱灾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均纳入社会化发放范围。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可实行现金发放。对发放过程建立管理台帐,由救助对象按手印确认,在村张榜公示并报区民政局存档备查。为规范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文件还对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统一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方式,对从救助对象公示到救灾资金发放、打卡、救灾物资发放等内容制定了统一的表格,便于乡镇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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