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法院、区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日前,鼎城区人民法院、区教育局分别举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回顾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等工作进行部署。
在鼎城区人民法院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区人民法院院长鲁祖方全面回顾总结了该院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绩。
自今年3月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鼎城区人民法院先后开展了5次全院性的集中学习,6次以上的支部学习,参学率达100%,并始终把贯彻整风精神体现到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交心、开展批评等各个方面。在“四风”问题整治方面,区人民法院查摆突出问题122个,制定相应整改措施148条,党组班子查摆突出问题22个,制定相应整改措施31条,并形成专门的整改方案,发文数量同期减少,会议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20%。活动中,区人民法院强化民生案件执行积案清理,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84件,执行结案金额累计346.09万元,进行司法拘留16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区委督导组对区人民法院教育实践活动给予高度肯定,认为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明显成效。区人民法院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坚持以上带下、领导带头;坚持聚焦四风、开门整风、严督实导,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希望区人民法院继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抓好制度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提质进位,为鼎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区教育局局长阮龄在区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作总结报告,指出,自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区教育局认真查摆问题,共提出批评意见146条,清退乱收费1.8万余元,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处分违反师德师风的老师66名,彻底清除了吃空饷、假病休、超前离岗、请人代岗4种现象,对超速超载的23辆校车进行警示教育。经过一系列的整改,教育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问题得到有效监管,师德师风问题得到根本扭转,教育公平建设得到有序推进,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得到规范,在编教师不在岗问题得到有力惩处,校车安全明显改观,学生食堂赢利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区委督导组充分肯定区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并希望区教育局继续抓好各项工作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明确职责任务,认真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助推全区教育事业向前发展。
会上,与会人员对区教育局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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