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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交警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5 10:40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23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凭借案发现场交通肇事人遗留的一点蛛丝马迹,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致人重伤的逃逸案件。

    12月22日18时许,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319国道斗姆湖街道花园村某米厂前路段有一名男子受伤倒地。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一边组织将伤者送往医院急救(经诊断为颅内出血,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一边对现场展开调查。根据现场一辆车头部位受损的火鸟牌红色两轮摩托车和目击者反映情况,民警初步确定为一起交通事故,同时对肇事摩托车驾驶人展开追查。经查询,肇事摩托车悬挂号牌为套牌,查不到车辆登记信息。最终,细心的民警在摩托车上的一个工具箱上发现用油漆写的两个字“罗辉”,遂怀疑“罗辉”可能是车主的名字。当晚,民警通过上网查询人口登记信息,对全市50多名“罗辉”进行逐一排查,最后将离案发地较近的鼎城区郭家铺街道腰堤村2组52岁的男性村民罗辉列为重点嫌疑对象。随后,民警连夜赶往其家中进行调查,发现罗辉并不在家。家人称其早上外出打工一直未回,并证实其出去时骑乘的就是一辆火鸟牌红色两轮摩托车

    23日一大早,罗辉前往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投案自首。经查,案发当日,罗辉在许家桥乡八叶村做完工后驾驶摩托车回家,行驶至319国道斗姆湖街道花园村某米厂前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将斗姆湖街道65岁男子江某撞倒在地致重伤,后经医院诊断为颅内出血,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事故发生后,罗辉弃车迅速逃离现场,在外躲藏了大半夜,次日凌晨才偷偷溜回家,从家人口中得知办案交警已经上过门,便知道无法逃脱,最终迫于压力自首。据罗辉交代,他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肇事摩托车是他从别人手里买的没有上户二手车,车牌是在某废品收购站捡拾的旧车牌。

    最终,罗辉因无证驾驶、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交通肇事逃逸等多项交通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4700元。

来源:区交警大队 成浩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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