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工伤保险处真情服务“老工伤”
日前,鼎城区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来到河洑镇,走访慰问了今年77岁的“老工伤”张学才,并为行动不便的他送去了轮椅。 张学才是原中兴机械厂退休职工,于70年代工作时被铁屑打伤双眼,80年代随单位车辆送货时,发生事故导致左脚骨折。2012年,鼎城区工伤保险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将其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解决其老工伤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由于年事已高,张学才旧伤复发,行动不便成为了他最大的生活难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当天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将轮椅送到了他位于原中兴机械厂老宿舍的家中,关切询问了张老家庭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并表示,将继续关心关注“老工伤”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全面落实好“老工伤”相关待遇,尽力解决他们生活的困难和问题。
据了解,“老工伤”是指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生效后,因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相关待遇的人员。“老工伤”人员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群体,目前大多数“老工伤”人员集中在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一些高风险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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