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卫监局开展对全区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6月8日以来,区卫监局副局长张丽霞带领监督员一行,对全区各乡(镇)村级医疗机构的规范执业情况展开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监督员认真检查了各个机构的持证执业、按批准科目执业情况,检查了机构内是否按要求设置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和药房,认真检查并询问了医疗废物是否按要求处置,治疗室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紫外光消毒处理,是否按要求开处方等。
通过检查对存在有问题的机构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不规范执业行为的机构当场取证并予以立案调查。
来源:区卫监局 张丽霞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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