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交警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警察评选表彰活动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队伍内部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警察评选活动,车管所等3个二层单位、钱高勇等12名民警分获“文明单位”和“文明警察”称号被通报表彰。
近年来,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建警队,依托活动树形象,优化服务惠民生,恪尽职守抓主业,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大队双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0年、2006年连续两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2014年以来,该大队多次被评为全省县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绩效评估先进单位、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单位;全区绩效评估先进单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红旗单位、信访工作红旗单位、五大安全工作红旗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红旗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大队车管所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文明窗口单位”等重大荣誉。2014年10月,时任车管所长刘玉武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2014年以来,该大队共有1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4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0多人(次)获省、市级表彰。
通过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的道德素质和文明执法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风清气正、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文明单位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团结友爱的文明警察。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和广大民警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经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此次文明单位、文明警察评选活动。通过单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考核等程序,最终车管所、桥南中队、二中队等3个二层单位获评文明单位;钱高勇、罗梓郡、唐美英、龚莉丽、黄泽兵、黄伟峰、杨腾飞、王国兵、胡兴舟、彭劲松、彭云、谢建忠等12名服务群众一线岗位的民警获评文明警察。
来源: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成浩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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