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地方经济 落实减免政策
鼎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积极响应区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精神,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自2015年11月1日起到今,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规定,减免相关收费77.38万元。
其中涉及企业208家,产品540个批次,共计免收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53.98万元。涉及全区75家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站和社区医疗机构在用的B超机、X光机、心电监护仪、血压计、氧压表、人体秤等强制医用计量器具2590台/件,共计免收检定费23.4万元。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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