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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交警开展2017年清明节祭奠公安英烈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5 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清明节,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我们的节日——清明节”祭奠公安英烈活动。

期间,该大队民警先后前往大队革命烈士曾照文、刘正利、彭永光的墓地,敬献花篮,祭奠烈士英灵,表达对牺牲战友的追思和怀念,深切缅怀烈士的生前业绩。大队长郑立军、副大队长余树弟等大队领导还分别亲切看望慰问了3位烈士的家属,并给烈士家属送去了慰问金,表达组织对烈士家庭的关怀和温暖。

——曾照文,男,1956年10月出生,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人,生前系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任副大队长。2005年2月25日20时50分许,曾照文带领民警在临岗公路灌溪镇路段处理一起死亡交通事故时,一辆冲过现场警戒区、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的货车向正在勘查事故现场的曾照文和另外两名民警猛冲过来,曾照文奋力推开身边的队友,自己却被货车撞出10余米。2月27日20时,曾照文因伤势过重牺牲,时年48岁。2005年12月31日,曾照文被公安部追授为二级英模。2006年8月2日,曾照文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追认为革命烈士。

——刘正利,男,1957年1月出生,常德市鼎城区牛鼻滩人,生前系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彭永光,男,1967年3月出生,常德市鼎城区周家店人,生前系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合同制民警。

1991年9月29日晚10时左右,刘正利与彭永光在交通执勤时,在追缉违章车辆过程中,被违章车辆故意将警车撞入水塘,二人当场壮烈牺牲。

1992年9月,刘正利、彭永光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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