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农业局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鼎城区农业局召开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盛旭华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及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人员170余人参加。
会上,局纪检书记陈德贵首先就“本人参与经营性活动情况”作了详细解读,主要涉及六大项:一、涉矿类,主要指参与或参股涉及煤矿非煤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选冶等经营性活动的行为。二、涉砂类,主要指参与或参股涉及砂石企业(个体工商户)、采砂船、运砂船(车)、浮吊、砂石码头(堆场)等经营性活动的行为。三、涉小水电类,主要指参与或参股小水电项目经营的行为。四、涉渔类,主要指参与或参股在江河湖库等天然水域圈湖占地,开展捕捞、养殖等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五、涉烟花爆竹类,主要指参与或参股烟花爆竹生产、运输、批发的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六、涉危险化学品类,主要指参与或参股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的企业经营的行为。
在详细解读后,陈德贵提出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自清自查,如实填报《鼎城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全局干部职工以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子女配偶一律不得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或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参股,对参与或参股上述经营性活动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退出。严禁不如实申报,严禁“明退实不退”,有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查处。
截止日前,鼎城区农业局已全部完成填报工作,审阅工作随即展开。
来源:区农业局 朱慧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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