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五溪湖投肥养鱼被重罚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环保局对五溪湖非法投肥当事人作出了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溪湖花岩溪自然保护区内,被常德市政府认定为二型水库、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地。当事人毛某以管理五溪湖为由,为提高鱼产量非法将2吨多水体营养剂分两次投入五溪湖水体,导致五溪湖水体呈黄绿色。接到举报后,五溪湖水体受到污染问题引起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责令环保、公安、畜牧等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给予严厉打击。经监测,检测出总磷、总氮超出国家规定标准,污染了水环境质量。环保局根据水库水质的检测结果和投肥的事实,根据《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相关条例,对毛某进行了行政处罚,9月28日,区公安局对毛某进行了警戒谈话。
今后,鼎城区环保局将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环境监管水平,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来源:区环保局 马立 丁凌云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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