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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

来源:鼎城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2-08 08:4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按照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鼎城区在全区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拟在 2017—2020 年的四年时间内,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下同),根据患病情况,实施分类分批救治,确保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一、大病集中救治一批

1.确定定点医院。由区卫生计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等部门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原则,确定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

2.确定诊疗方案。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相关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诊疗措施,制定个性化的诊疗方案,优化诊疗流程、缩短等候时间,为农村贫困家庭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3.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要求,制订病种收费标准。

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由区卫生计生局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组建重大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5.加强大病分类救治管理。出台《鼎城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救治要求,规范农村贫困人口中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9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全面开展贫困乡村重性精神病、农民工尘肺病、肺结核病、艾滋病和血吸虫病晚期患者等专项救治工作。

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

1.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为每位农村贫困人口发放一张健康卡,置入健康状况和患病信息,与健康管理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

2.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与农村贫困家庭进行签约,鼓励区级医院医生与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组成医生团队与贫困家庭签约,2017年所有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做到每人建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家庭有1名签约的家庭医生。

3.开展健康管理。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区级医院指导下,每年根据农村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病情安排个性化健康管理,按管理规范安排面对面随访,询问病情,检查并评估心率、血糖和血压等基础性健康指标,在饮食、运动、心理等方面提供健康指导。签约医生和团队做好随访记录,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各类表单,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健康卡。

三、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1.实行倾斜性精准支付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在大病保险上予以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重点倾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积极探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按病种付费。

2.建立健康扶贫保障机制。加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衔接机制,推动相关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和数据交换建设,整合扶贫专项资金、残疾救助、计划生育帮扶等资金,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实行联动报销。

3.实行“一站式”结算。出台《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区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患者,凭相关身份证明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通过系统对接实现基本医保政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专项补助政策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

4.动员社会力量救助。注重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组织作用,搭建健康扶贫慈善救助平台,引导支持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为农村贫困患者提供慈善救助,精准对接特殊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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