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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交警开展2018年清明节祭奠公安英烈活动

作者:成浩 来源: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2018-04-06 21:27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2日,2018年清明节来临之际,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我们的节日——清明节”祭奠公安英烈活动。

当日,该大队组织民警分别前往大队革命烈士曾照文、刘正利、彭永光的墓地,敬献花篮,祭奠烈士英灵,向为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战友表达追思和怀念,深切缅怀烈士的生前业绩。

参加活动民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承烈士革命传统,发扬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的精神,坚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信念,立足本职岗位,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为公安交通管理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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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照文,男,1956年10月出生,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人,生前系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任副大队长。2005年2月25日20时50分许,曾照文带领民警在临岗公路灌溪镇路段处理一起死亡交通事故时,一辆冲过现场警戒区、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的货车向正在勘查事故现场的曾照文和另外两名民警猛冲过来,曾照文奋力推开身边的队友,自己却被货车撞出10余米。2月27日20时,曾照文因伤势过重牺牲,时年48岁。2005年12月31日,曾照文被公安部追授为二级英模。2006年8月2日,曾照文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追认为革命烈士。

——刘正利,男,1957年1月出生,常德市鼎城区牛鼻滩人,生前系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彭永光,男,1967年3月出生,常德市鼎城区周家店人,生前系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合同制民警。

1991年9月29日晚10时左右,刘正利与彭永光在交通执勤时,在追缉违章车辆过程中,被违章车辆故意将警车撞入水塘,二人当场壮烈牺牲。

1992年9月,刘正利、彭永光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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