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正式挂牌
2018年3月23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原林业检察科更名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4月17日正式挂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荣明亲自揭牌,这标志着鼎城区检察机关将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建设美丽中国。
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人民群众关向往的是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已经成为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为突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专业性特点,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该院从民事行政检察科确定员额检察官赵杰、检察官助理王致远、书记员周燕组成办案团队,负责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相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以及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荣明表示,鼎城检察院将“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为实现鼎城区“绿水青山”作出应有的贡献。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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