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城管局开展自清自查行动助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018年4月以来,根据区委、区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鼎城区城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找准结合点,提高服务。积极开展自清自查行动,扎实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助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严格依法履职。鼎城区城管局成立了接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磊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大队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责任分解,压实了工作责任。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方面为重点,对局规划大队、行政执法大队、市容大队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清查。共清查2017年以来规划违建立案处置81起,市容案件317起,行政执法案件6起。
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向社会作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书并落实到位。对72件行政许可审批案件进行了清查,重点清查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及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便民服务等措施落实情况。同时,通过建立社会评价机制,通过走访座谈、案卷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听取群众满意度,设置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0736—7385615),接受群众监督。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文明化。局法制股通过对近两年来全局395起行政执法(含许可)案卷的审查,全面排查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及法定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局纪律督查室着重对粗暴执法、随意性执法、以罚代管、以收代罚等违纪违规现象进行了清查。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制定了接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对影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将严肃追责;局纪律督查室对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索、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行政相对人安排的宴请游玩等现象进行了彻底清查,同时清查各类市民投诉举报287起。
对影响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或情况,鼎城区城管局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执行,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开辟加快发展的绿色通道,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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