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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无证兴办动物饲养场 3人被处罚

来源:鼎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2018-07-05 16:01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鼎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查处3起无证兴办动物饲养场案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月29日—31日,鼎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斗姆湖街道办马桥村姚某华生猪养殖场、十美堂镇小茅村吴某华生猪养殖场、双桥坪镇宋家坪村廖某龙生猪养殖场饲养生猪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查明,姚某华生猪养殖场于2011年修建,现已建猪舍2栋,共约400平方米,现饲养生猪323头;吴某华生猪养殖场于2003年修建,现已建猪舍2栋,共约1520平方米,现饲养生猪380头;廖某龙生猪养殖场于2015年修建,现已建猪舍1栋,共约960平方米,现饲养生猪500头。均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之规定,鼎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决定对其3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取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常德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养殖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之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事实,鼎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对姚某华、吴某华、廖某龙最终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此案已办结。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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