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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全面铺开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0-03-06 16:39 浏览次数: 【字体:

3月6日,鼎城区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根据要求,2020年完成全区所有行业清理整顿和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全面清理行业无证排污单位,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是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规定,对满足条件的企事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部门将会尽快核发排污许可证,对存在问题的,将会按照具体情形,给予合理的整改期,督促引导规范排污行为,最终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4月底前完成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制糖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其他农副食品加工、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治理业等33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9月底前完成余下的93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

排污单位可以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完成申请排污许可和排污登记。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发证,全程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企业,可责令改正或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将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以上15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以上10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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