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统计局集中学习 《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近日,鼎城区统计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市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常统[2020]17号)。
通过学习,让大家了解了《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责任的划分、责任的认定、责任追究适用的法律法规等。
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深刻领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知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的重要性。各级统计人员应该增强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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