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举行江南城区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听证会
5月30日,鼎城区就江南城区规范电动三轮车管理举行听证会,三轮电动车办理牌证、限量使用和设置限行区域等管理新规得到了广大市民代表的普遍支持。
听证会由鼎城区政府办副主任史道广主持,区交警大队、区工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江南城区各大市场经营户代表、市场管理人员代表、居民代表、街道社区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等共20名代表参加听证,区政府办法制办主任廖晓岚担任见证人。
会上,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红胜对目前江南城区电动三轮车管理现状进行了简要介绍,对拟出台的《江南城区规范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说明。管理办法明确纳入此次管理的电动三轮车特指符合摩托车定义、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具有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主要管理措施是在江南城区桃花源路以东、金霞路以北设置限行区域,对限行区域内现有的电动三轮车实行登记办牌管理,号牌有效期为三年。每一户经营户限登记一辆,并要求购买保险。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必须持有三轮摩托车驾驶证,上路行驶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同时,禁止限行区域以外的电动三轮车进入限行区域;禁止经销商将此类车辆销售给限行区域内居民。三年期满后,电动三轮车牌证自行作废。
随后,各听证代表纷纷发言,一致表示坚决支持江南城区规范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同时,代表们针对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的具体操作、实施时间和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与相关职能部门代表进行了充分讨论。负责起草管理办法的区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表示将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在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广大电动三轮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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