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出台《残疾人证》管理细则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唯一合法凭证,是残疾人本人或家庭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鼎城区残疾人证的核发与管理,更合理的让残疾人享受优惠、扶残助残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区残联近日出台《鼎城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管理细则》共分三章二十条,从总则、残疾人证的核发、残疾人证的管理等方面对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严格标准。为杜绝人情证、关系证的现象发生,残疾人证实行经办人和理事长负责制,办证人员和各残疾评定机构要严格按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进行残疾评定,对达不到残疾评定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
二是方便群众。《管理细则》对残疾人证的申请、评定、发证、复议、办证费用、注销、换领补发、资料变更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其操作性、针对性更强,标准更加详细,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
三是强化监督。残联对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负责,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地残疾人证办理和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管理细则》的出台实施,为强化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标志着鼎城区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服务进程。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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