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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种粮大户获省扶持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2 08:3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常德市七名种粮大户获省支持。来自鼎城区周家店镇的种粮大户陈其主获得85万元资金支持。目前,资金正陆续发到种粮大户手中。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大规模种粮大户生产及装备条件,促进规模经营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加大对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及《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精神,2015年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共同制定了《湖南省大规模种粮大户培育扶持实施方案》。旨在以改善大规模种粮大户生产条件、装备水平和促进规模经营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大户自愿原则,从现有种粮大户中择优选择流转面积大、条件好、经营管理优、发展意愿强的种粮大户进行重点扶持,力争至“十三五”末,在全省打造一批生产规模大、产业化水平高、示范作用强的种粮大户典型,推进全省粮食生产向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标准化发展,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贡献。

    省财政从全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5000万元,每年扶持不超过50户大规模种粮大户,其中重点支持10户左右。扶持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方面条件:一是签订的耕地流转合同已有2年以上,流转耕地面积不小于1500亩(含1500亩,下同),其中有一处以上流转耕地面积集中连片在500亩以上。二是粮食播种面积传统双季稻区不低于所流转耕地面积的170%(复种指数),中稻区不低于所流转耕地面积的95%;所流转耕地没有抛荒和非粮化。三是已建有粮食仓库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或者粮食存储能力达到1000吨以上),烘干设施日烘干能力达到50吨以上。四是未来发展规模经营意愿强烈,流转耕地面积每年增加10%以上;新建、扩建、购置仓储、烘干、大中型农机设施设备等年投入在150万元以上。

    根据湘财农[2015]63号文件《湖南省大规模种粮大户培育扶持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共申报9位候选人,经过省级相关部门的审核、评选,最终7位种粮大户获省扶持。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吴琼敏 通讯员 吴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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