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残疾人两项补贴顺利实施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5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湘民发[2016] 4号)的有关要求,鼎城区出台了《鼎城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常鼎政办发〔2016〕9号),从2016年1月1日起,凡鼎城籍残疾人适合两项补贴范围的都可按有关程序进行申报。目前,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已全面实施。
两项补贴由民政牵头,残联配合。根据“本人申请、乡镇申报、残联审核、民政审定”四个步骤的申报程序确定补贴对象,对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季度增减、按季发放、定期复核、动态管理”的原则。截至目前,已完成2016年第1、2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报工作,经过审定,全区共5507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比2015年第4季度新增加365人,异动减少1816人;5447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享受护理补贴审减人员主要为农村五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按《实施意见》规定,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1号)规定,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残疾人,其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照料护理标准按全自理、半自理和全护理标准三档制定。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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