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11月30日上午,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应到代表317人,实到代表315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大会执行主席王时雨、龚天宝、贺译、周跃华、高道初、闵圣昀、朱首舵、李政达、赵海斌、杨锦程、伍俊华、高力、丁保国在主席台前排就坐。杨易、朱金平、杨君等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坐。
王时雨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了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设立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了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主席团成员投票
主席团成员投票
主席团成员投票
主席团成员投票
代表投票
举手表决通过相关事项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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