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展开“4·1”火灾事故调查 涉事经营户被依法传唤
4月2日,鼎城区公安局玉霞派出所依法对经营户金某进行了传唤,就 “4·1火灾”相关情况开展了调查询问。
据了解,4月1日6时6分,鼎城区玉霞街道车站巷3号、5号门面发生火灾,7时45分火势被消防部门完全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起火建筑为单层砖混结构,主要经营衣服配件等商品,过火面积60平方米左右,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之中。通过现场勘查,经营户金某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用电不规范是造成火灾的原因之一。对此,金某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尽管此次火灾事故因扑救及时,没有造成重大危害,但事故发生地点人员密集,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危害到公共安全。鼎城公安机关表示,将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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