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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艾泽栋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5 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经2016年4月20日鼎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任命:

艾泽栋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 蓉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律 伟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黄土店法庭副庭长;

彭 友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易宇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稳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凯枫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 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文俊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夏 霜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旷能力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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