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德市沅南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新划分情况的公示
根据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关于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的决议》和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保障我市的饮水安全,我区拟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对常德市沅南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重新进行划定。根据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我区现对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进行公示。
水源地名称 | 取水规模 (m3/d) | 供水人口(人) | 水源类型 | 划定范围 |
常德市沅南水厂 | 150000 | 276000 | 河流 | 一级保护区干流水域长1100m,一级保护区水域的上边界在取水口上游1000m处,下游边界在取水口下游100m处。一级保护区水域宽度水域宽度为河道内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即为整个河道区域。一级保护区陆域由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陆域纵深延伸75m(东岸)以及175m(西岸)的范围(堤坝内)。一级保护区面积为0.8855km2,其中,水域面积为0.638km2,陆域面积0.2475km2。 二级保护区干流水域长2200m,二级保护区水域的上边界为由一级水域保护区水上边界向沅江上游延伸2000m,下游边界为一级水域保护区下游200 m处;二级保护区水域宽度为防洪堤内的水域,即整个河道水面;二级保护区陆域为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防洪堤。二级保护区面积为2.2186km2,其中,水域面积为1.462km2,陆域面积为0.7566km2。 准保护区:未设置 |
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管理,保护区内需遵守以下规定:
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
(1)一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和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2)二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常德市鼎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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