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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出台企业宁静日等土政策”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20 16: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鼎城区委政府高度重视,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清理、整改。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内容

桃源县2016年以来出台“企业宁静日”、准入式检查、涉企检查备案等“土政策”,限制或阻碍环境监管执法。

二、主要整改措施

一是由区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举一反三,结合本区实际,迅速制定清理废除全区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废止与环保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土政策”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区属农林场和区直及驻区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上报区法制办。区法制办进行全区清理工作总结,形成报告及时上报区人民政府。同时,持续推进此项工作,严禁变相再出台与环保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土政策”,进一步优化环境保护执法环境。二是成立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针对全区范围内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法律法规对执法主体不明确的实行综合执法。

三、整改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是全面清理废除全区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2017年9月15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清理废除全区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的工作方案》(常鼎政办函[2017]62号)。根据文件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清理范围和重点,积极开展清理工作,自查自纠,上报清理废除情况汇总表至区法制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清理结果,未发现限制或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二是综合协调全区环境保护执法,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2017年9月27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常德市鼎城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成立了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农林场)职责,确定综合执法范围,理顺综合执法程序,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环境保护执法效果显著,例行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上级转办或督办案件,均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目前,我区无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违背和内容不一致的文件、政策。今后,也将进一步把好文件、政策审核关,坚决杜绝与与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态文明建设相违背的“土政策”的文件、政策出台。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力度,优化执法程序,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共解决环境执法问题的工作格局。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4日,共5天。

受理部门: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388557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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