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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临江棚户区改造项目B04地块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2-15 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常鼎政征公告〔2017〕22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鼎城区人民政府已作出《关于临江棚户区改造项目B04地块房屋征收的决定》(常鼎政征决[2017]7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临江棚户区改造项目B04地块

二、征收范围:临江棚户区改造项目B04地块范围内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

三、房屋征收部门:常德市鼎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玉霞街道办事处

临江棚户区改造机关事业单位征收指挥部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征收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

被征收人如对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临江棚户区改造项目B04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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