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江棚户区改造项目B04地块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鼎征办告字〔2018〕1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鼎城区人民政府拟对临江棚户区改造项目B04地块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现将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江南城区健康巷以东、农机局和统计局以西、徐家巷以南、临沅路以北合围区域内需要征收的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
二、禁止的行为及相关法律后果
(一)自本公告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重建、装修以及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途和种植、养殖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二)自本公告之日起1年以内,上述行为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违反以上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不当增加的费用。
特此公告。
附件:临江棚户区改造项目B04地块规划蓝线图
鼎城区征收办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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