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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区示范企业和优质种业研发企业遴选工作的公告

来源:鼎城区优质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03 15:05 浏览次数: 【字体:

鼎城区优质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度“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区示范企业和优质种业研发企业遴选工作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粮食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湖南省“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继续抓好我区2018年度“中国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区建设,经鼎城区“优质粮油工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决定,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区遴选3家粮油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和1家优质种业研发企业作为“中国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区鼎城区示范企业和优质种业研发推广合作企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支持方向

一是促进优质粮油集约化生产与优质优价;二是促进优质粮食专收专储、保质保鲜等项目建设;三是建立优质粮油销售体系及促进平台交易;四是扶持示范企业,带动粮油产业发展,采用先进标准,开发优质产品,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五是促进优质粮油营销推广及品牌建设;六是加强粮油质量安全建设及科技支撑;七是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优质粮油产业发展。

二、申报参与遴选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好粮油”示范企业必须是在鼎城区注册的国有粮食企业和粮油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申报优质种业研发企业必须是在常德市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具备国家育繁推一体化能力的种子企业,并且为鼎城农业服务,群众公认度高。

(二)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优质粮油的市场开拓能力强,有销售渠道。

(三)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四)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或具有特色生产和营销方式。

(六)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企业在鼎城区优质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并填写《鼎城区2018年度“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区示范企业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企业信息,并将报名表盖章签字后交鼎城区优质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申报资料接收时间:2019年1月3日—1月11日17:00前。(过时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3.申报材料:一式10份

(二)、报名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相关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及附件(一)中的相关文件资料:

2.创建“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申请文件。

3.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

4.《“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步骤、项目及资金安排、企业自筹资金情况、预期效果、保障措施)。

5.推进“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专项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2019年1月11日—1月14日)

1.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资格审查由优质粮油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商、税务、环保、人社、科技、农发行等部门进行。

3.2019年1月15日通过鼎城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鼎城区实施“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资格审查公告。

(四)专家评审。(2019年1月18日15:00)

1.“好粮油”示范企业资料评审

主要考核指标:企业规模、财务状况、科技支撑、年度产值完成情况、年度税收完成情况、优质粮油品牌创建影响力、产业发展等情况。

2.现场陈述与答辩:

陈述内容:主要陈述本企业“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工作基础、思路举措、预期目标、主要项目、资金安排及管理、时间进度、保障措施等情况。

陈述要求:参与陈述的企业必须提前到达会场。按现场抽签顺序,企业轮到陈述时尚未到达会场,视为自动放弃。现场陈述时,汇报语言清晰流畅,现场陈述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由陈述人回答评委提问。

(五)遴选结果在“鼎城区政府网站”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粮油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要充分认识公开遴选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申报。

(二)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遴选全过程接受各方监督。在遴选过程中如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整个遴选过程由鼎城区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联系人:张良

联系电话: 0736-2752620

鼎城区优质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附件一:

申报示范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好粮油示范企业申报书及企业承诺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当年年检的)及年度财务报表;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湖南名牌农产品证书;

(五)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注册商标证书;

(六)获得市级、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

(七)市级以上有资格的粮油质检机构出具的,当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复印件一份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步骤、项目及资金安排、企业自筹资金情况、预期效果、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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