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编制数19人,在职人数19人,离退休人数19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广泛发动和组织职工参与鼎城区经济发展和改革,确保和谐社会建设。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工会经费、劳模体检费、劳模考察疗养经费、省级以上劳模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8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1.83万元,主要是工会人员经费从2019年开始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86.6万元,比上
年预算增加121.8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5.35万元,一般服务支出16.12万元。项目支出95.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6万元(经费拨款28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1.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91.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1.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3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95.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45万元。其中工会经费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开支及水、电、公务接待、培训等方面;劳模支出10.13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劳模慰问,劳模考察疗养,省级劳模疗养,省级以上劳模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3万元。
2、无政府采购。
3、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2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7万元、项目支出95.13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4、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
附件: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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