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鼎城区隆阳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常德市鼎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关于鼎城区隆阳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
公告
鼎征办告字〔2018〕7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鼎城区人民政府拟对隆阳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现将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棚改征收项目分为三块:第一块为隆阳路至体育馆沿阳明路两厢地块;第二块北抵窄湖巷、东至明德教育、区环卫处东边围墙、南至花溪路、西至阳明路道路边线合围区域;第三块北抵隆阳路、东至阳明路道路边线、南至区一中围墙、西至区一中围墙合围区域。上述三块区域范围内需要征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设施。
二、禁止的行为及相关法律后果
(一)自本公告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重建、装修以及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途和种植、养殖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二)自本公告之日起1年以内,上述行为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违反以上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不当增加的费用。
特此公告。
鼎城区征收办
2018年1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