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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鼎城区隆阳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4 16:10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鼎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关于鼎城区隆阳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

公告

鼎征办告字〔2018〕7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鼎城区人民政府拟对隆阳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现将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棚改征收项目分为三块:第一块为隆阳路至体育馆沿阳明路两厢地块;第二块北抵窄湖巷、东至明德教育、区环卫处东边围墙、南至花溪路、西至阳明路道路边线合围区域;第三块北抵隆阳路、东至阳明路道路边线、南至区一中围墙、西至区一中围墙合围区域。上述三块区域范围内需要征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设施。

二、禁止的行为及相关法律后果

(一)自本公告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重建、装修以及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途和种植、养殖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二)自本公告之日起1年以内,上述行为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违反以上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不当增加的费用。

特此公告。

鼎城区征收办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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