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鼎城区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鼎城区信访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信访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鼎城区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鼎城区信访局属纯财政拔款的行政单位,下设信访接待中心。编制为行政编6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5人,实际工作人员12人(其中行政编7人,事业编5人),退休为5人,遗属补助3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两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落实领导同志的批示件,向乡镇、科局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处理落实并指导相关信访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群众越级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意见、建议和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鼎城区信访局属纯财政拔款的行政单位,下设信访接待中心、办信室、综合办公室、督查室,由鼎城区信访局统一预决算。
第二部分 鼎城区信访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信访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9.57万元,本单位决算收入1233.48万元,较上年增加188.66万元,主要原因是再就业援助工资等工资的增资;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5.23万元,本单位决算支出1236.58万元,较上年增加96.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决算收入123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1209.93万元,占全年决算收入的98.09%,其他收入23.54万元,占全年决算收入的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单位决算支出123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41万元,占单位全年决算支出33%,社会保障和家庭补助支出834.16万元,占单位全年决算支出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209.93万元,比上年增加165.11;财政拨款支出1236.58万元,比上年增加96.5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1213.03万元,占决算支出的98.09%,比上年增加78.1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07.29万元,占87.31%,比上年增加78.17万元;项目支出202.64万元,占16%,比上年增加77.80万元,主要原因是再就业援助工资等工资的增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基本支出1019.73万元,占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82.46%。
2、项目支出193.30万元,占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15.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101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9.73万元,年初预算199.53万元,主要是涉军人员的再就业援助工资及岗位性津贴未纳入财政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960.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2.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57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159.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7%。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9.81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8 万元,“三公”经费的决算数为4.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0万元,主要是单位单位取消公务用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8年度,本单位 “三公”经费的决算数为4.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4万元,比上年增加1.14万元; 公务接待费1.75万元,比上年减少0.72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的决算数为4.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公务接待批次20次及人数292人。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购置数、运行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对2018年度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1、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定额标准的原则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经区财政局审批后形成最终部门预算数。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方面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管理到位,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减少。
2、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报告
今年以来,区信访局有驻京、驻长、信访救助金、再就业援助工资等绩效项目,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按时按月按季度支付,为我区信访维稳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6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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