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鼎城区区级河湖管理范围的公告(第二批)

来源:鼎城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5-21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河湖管理,保障河湖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第二批区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告中区级河湖指田溪河、迎风河、北河、同心河、东湖河、沙潮河、黄泥湖、周溪湖8个河湖。

二、河湖管理范围

详见附件

三、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及堤防安全的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鼎城区区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第二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