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
(2019-2025年)
鼎城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十二 月
附 表 目 录
附表1 | 鼎城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开发利用现状表 | |
附表2 | 鼎城区探矿权现状表(所有矿种) | |
附表3 | 鼎城区采矿权现状表(所有矿种) | |
附表4 | 鼎城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 |
附表5 | 鼎城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开采规划区块(采矿权设置)表 | |
附表6 | 鼎城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关闭退出规划表 |
附 图 目 录
顺序号 | 图号 | 图 名 | 比例尺 |
1 | 01 | 鼎城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2018年) | 1:10万 |
2 | 02 | 鼎城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开发利用规划图(2019-2025年) | 1:10万 |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不含河道采砂,简称砂石土矿)开发利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4号)等文件要求,由鼎城区人民政府主导、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鼎城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以下称《规划》)。
《规划》主要编制依据为:1.《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湘政办发【2019】54号);2.《关于全力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19】6号);3.《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103号);4. 《常德市鼎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5. 《常德市鼎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规划》以2018年为基期年,2021年为中期目标年,规划至2025年。
《规划》涉及的矿种包括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板岩、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等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
《规划》适用鼎城区所辖行政区域范围,是鼎城区落实省人民政府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安排,是全区进行砂石土矿业权设置的指导性文件。
一、现状与形势
鼎城区环抱整个常德市,位于湖南省北部,洞庭湖西滨,沅水尾闾。地理位置东经111°27′-112°11′,北纬28°35′-29°23′。全区总面积约2344.5平方公里,下辖24个乡镇街道,总人口约85.81万(2018年)。区内南高北低,总的地形以平岗为主,兼有低山、丘陵。鼎城境内水系发达,著名的沅水澧水两水穿境而过,拥有大小水库184座。沅水经区内中部至常德德山注入洞庭湖,多年平均径流量393.3亿m3。澧水经区内北部至津市市小渡囗注入洞庭湖,多年平均径流量131.2亿m3。区域内有一个4C级的飞机场;长张铁路、长张高铁(在建);有3条高速公路交汇,长张高速公路G5513、二广高速公路G55、杭瑞高速公路G56;有2条国道连通全国,G207、G319,省道S205、S226、S227、S302、S306、S303、S304等与纵横密布的区、乡公路构成完善的交通体系,交通极为方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达336.8亿元(2018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3.0%、6.2%、11.2%。区域地理自然条件优越,砂石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固体矿种有7种,优势矿产有金矿、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等。全区现有探矿权3个,采矿权25个,矿产资源开发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
(一)资源分布及开发现状
1、资源分布
全区砂石土矿资源分布广泛,资源丰富。据砂石土矿调查成果和本次实地调查,全区可供利用的砂石土矿主要以更新统中组(Qp2)松散沉积物中普通建筑用砂;寒武系上统探溪组∈3t)、寒武系上统娄山关组(∈3IS)建筑石料用灰岩;元古界冷家溪群小木坪组(Pt2xx)板岩;新生界下第三系上段(E)钙质、砂质页岩;古新世枣市组(E1z)泥岩夹钙质砂岩、粉砂岩、砂质页岩以及第三系始新统新河口组(E2x)泥质页岩夹灰质泥岩为主。
(1)建筑用砂
鼎城区地处沅江下游之洞庭湖湖滨地带,地形平坦,为河湖冲积平原。区内建筑用砂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沅江现代河床、砂洲、河漫滩及区内各级阶地和细谷中。主要赋存于第四系更新统中组(Qp2),属湖湘、河湖湘沉积矿床,岩性上部为腐殖土、蠕虫状红土及粘土,下部为砂砾石层,以砾石为主,泥、砂含量较少。砾石成份主要为石英岩、次为硅质岩、石英砂岩、脉石英、燧石等,磨圆度3-4级,砾径3-15cm,据区域地质资料,本层厚度50~70m。是建筑用砂石的优质原料。
鼎城区内阶地砂岩资源极为丰富,在该区的许家桥乡、周家店镇、草坪镇、石板滩镇、尧天坪镇、草坪镇、灌溪镇等建筑用砂资源极其丰富,预测可利用资源储量1亿吨。
(2)建筑石料用灰岩
石灰岩主要分布在鼎城区北西的蔡家岗、长岭岗、石板滩、雷公庙、灌溪镇等镇,赋存于寒武系及奥陶系中。石灰岩用途主要为制水泥用、普通建筑石料。石灰岩资源也极为丰富,预测可利用资源储量2亿吨。蔡家岗境内(落子山、郑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可进一步开发利用,建设多处大型规模矿山。
(3)板、页岩
区内板岩主要赋存元古界冷家溪群小木坪组地层,分布于黄土店镇,主要用于普通建筑石料;页岩位于志留系、奥陶系等地层,分布于双桥坪、石公桥镇等地,是禁止用粘土制砖后的主要接替资源之一。页岩主要用于环保砖、瓦生产。资源也较为丰富,预测可利用资源储量3026万吨。
2、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全区已开发利用的砂石矿产普通建筑石料主要以石灰岩为主,建筑用砂、建筑用板岩、砖瓦用页岩次之。
截至2018年底,全区砂石矿山共发证22个,其中石灰岩(14个)、制灰用石灰岩矿山2个,建筑用砂、页岩、建筑用板岩矿山各2个。均为小型矿山,年开采规模在10万吨以下。
2018年度,全区有砂石土矿山正在开采矿山8个,停产矿山14个,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实际生产能力约151万吨/年,另外由于区内砂石土矿长期供不应求,价格偏高,导致了区内长期存在非法开采建筑用砂现象,仅2018年全年被处罚过的盗采建筑用砂一百余万吨。主要产品为建筑用灰岩和板岩,全区砂石矿山从业人员约218人,其中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年产量131万吨,板岩20万吨,矿业总产值4723万元。
矿山开采回采率达85~90%。矿业经济结构简单,矿产品以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为主,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少。
3、砂石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
鼎城区砂石土矿山主要地质问题为占用及破坏土地资源和地貌景观问题。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鼎城区砂石土矿山开采累计占用破坏土地面积达363.0505公顷,其中,持证砂石矿山开发占用及破坏土地面积达189.5169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占用破坏土地资源173.5336公顷,2018年新增恢复治理恢复面积34.7053公顷,目前持证矿山尚未治理面积为154.8116公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
经济社会发展对砂石土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大。但砂石土矿资源开发较为粗放,对环境的破坏呈逐渐加剧态势。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
2、开发布局不太合理
矿山总体布局较零散,部分矿山距离居民区、公路、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较近,矿山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
3、矿山开采规模有待提高
全区现未有效的持证砂石矿山,均为小型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普遍偏低,砂石开采呈现小、散、乱现象。矿山生产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不足,矿山开发利用结构有待调整优化。
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问题多、难度大
部分矿山没有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环境保护意识差,对开采产生的爆破震动、粉尘、噪声等环境影响没有主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部分矿山不规范开采造成高陡边坡或凹陷采坑的治理难度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治理工程量大,难度大,且缺乏资金来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压力大,进度缓慢。
(三)形势与要求
1、省政府专项整治行动为普通建筑材料砂石土矿发展指明方向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砂石土矿开发利用布局,实现砂石土矿业绿色发展,湖南省人民政府拟在三年内对全省砂石土矿进行专项整治,最终实现矿山数量大幅减少、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明显加强、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为推动全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期内精心谋划投放4家资源储量达1000万吨以上大中型矿山,进一步提升全区砂石土矿产业发展质量。
2、经济社会发展对砂石土资源需求呈较快增长态势,全区矿产资源供给压力较大
2018年度鼎城区砂石土矿消费量400万吨,开采砂石土矿151万吨(不含盗采砂石矿100余万吨及外购砂石矿150万吨),砂石土矿资源供不应求。鼎城区环抱整个常德市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规划期内,区域常益长高铁、高速等重点工程及交通路网畅通工程建设;新型城镇推进工程;高新园区攻坚工程等,对砂石土矿需求量大。2020-2025年,预期鼎城区每年砂石资源需求量约900—1100万吨,其中交通、水利、市政工程等基础建设用量约300—400万吨,老旧小区改造及棚改新建商品房用量约200万吨左右,常德高新园区厂房建设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用量约200—300万吨左右,区内农村居民用房建设需求约200万吨。本次规划预期拟设砂石土矿山8个,预期年生产砂石土矿1100万吨,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700万吨,砖瓦用页岩200万吨,建筑用板岩100万吨,建筑用砂100万吨,预期可实现全区的砂石土矿供需平衡。
3、绿色矿业发展对砂石土矿开发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开展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是省人民政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矿业发展、优化砂石土矿开发利用布局的专门制定的方针策略,要求全区强化矿产资源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具体为减少采矿权数量,提升矿山开采规模,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实现矿山矿区环境生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及矿地关系和谐化,全面提升砂石土矿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4、全区砂石土矿产业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鼎城区砂石土资源丰富、质量好、销路广,开发前景也较为广阔,具有较强发展优势。从全区砂石保有资源储量看,砂石矿产储量静态保障年限大于10年,且全区砂石远景资源量巨大,全区砂石资源赋存总量达29349万吨,资源供给保障程度高。区政府紧扣省、市砂石土矿保护与开发利用政策,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目前有湖南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湖南省投资发展集团意向开发区内郑湾矿区与落子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在规划期内精心谋划2个千万吨储量级别的大型矿山,全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对矿产资源需求。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砂石土矿山,可彻底扭转砂石土矿开发“散、小、乱、污”的形象。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关于矿产资源专项的新定位,认真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着力推动砂石资源开发“控总量、布优局、提规模、调结构、绿开发”,加快资源开发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促进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淘汰落后砂石土矿产能,优化资源开发布局、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保障协同推进。按照绿色矿业发展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通过规划空间引导,有效指导砂石开发布局,坚决退出、避开生态敏感区域,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2)坚持合理开发,优化砂石资源配置。严格执行砂石土矿矿业权准入条件机制,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加快制度改革,坚持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科学配置砂石土矿采矿权增强全区砂石资源开发主体的竞争力。
(3)坚持服务民生,保障供给。统筹砂石土资源开发、区域发展和民生改善之间的关系,立足资源服务社会和改善民生,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努力实现“开矿一处、造福一方,开发一点、保护一片,矿地和谐、科学发展”的良性局面。
(4)坚持淘汰落后、集中整治。将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辩证统一,明确矿业权设置规划以及整治工作的措施、步骤、要求等内容,彻底扭转当前我区砂石土矿“小、散、乱、污”的局面,加快推进砂土矿资源开发整顿整合,实现砂石土矿产业高质量发展。
(5)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共同参与、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砂石资源开发监管体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三)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统筹考虑发展需求、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优化砂石资源开发布局,提高规模开采水平,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的生态修复力度,加快砂石矿山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提高市场保障能力,推进形成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的开发格局。努力实现2025年全区砂石矿山个数控制在14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以上,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在100%以上,历史遗留砂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100%的目标。
——矿山总量得到有效调控,砂石土矿山集中整治到位。到2021年,全区砂石土矿控制在7家以内,年开采总量达到1000万吨左右。到2025年控制在8家以内,年开采总量达到1100万吨左右。
——矿业发展转型与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1年,力争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42%;到2025年,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50%。逐步淘汰落后产能矿山,引导大型矿业集团进入砂石土行业,逐步形成砂石土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格局。
——历史遗留地质环境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确保新建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和拟退出砂石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100%。
——砂石土矿山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到2025年,资源有偿使用、采矿权出让与退出程序、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等关键领域取得新突破,形成砂石土矿山长效管理机制。
区内主要规划指标见专栏一。
专栏一 鼎城区砂石土矿产资源规划指标体系表 | |||
指标名称 | 中期目标年(2021年) | 目标年(2025年) | 属性 |
开采总量(万吨) | 1000 | 1100 | 预期性 |
采矿权数量(个) | 7 | 8 | 约束性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42 | 50 | 约束性 |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面积(公顷) | 173.5336 | 0 | 约束性 |
预期到2025年,全区砂石矿山全面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工厂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实施生产经营,实现生产有序、矿区整洁、环境优美、群众受益、矿区和谐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总量控制与资源开发布局
(一)总量控制
根据常德市下发给鼎城区的采矿权指标,到2025年控制在14个以内。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不突破规划总数量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矿山数量调控指标,严格把关矿山开采准入条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矿山不得批准建矿,关闭淘汰产能与技术不达标矿山,优化矿山企业结构。依据矿山开采准入条件等,规划期内,鼎城区设置砂石土矿山8个(见专栏二)。
专栏二 鼎城区采矿权设置总量控制指标表 | ||||||||||
乡镇名称 | 允许开采区(个) | 开采规划区块(个) |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建筑用板岩 | 建筑用砂 | 砖瓦用页岩 | 小计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建筑用板岩 | 建筑用砂 | 砖瓦用页岩 | 小计 | |
蔡家岗镇 | 2 | 2 | 2 | 2 | ||||||
石公桥镇 | 1 | 1 | 2 | 1 | 1 | |||||
双桥坪镇 | 1 | 1 | 1 | 1 | ||||||
石板滩镇 | 1 | 1 | 1 | 1 | ||||||
许家桥乡 | 7 | 7 | 1 | 1 | ||||||
谢家铺镇 | 1 | 1 | 2 | 1 | 1 | |||||
黄土店镇 | 1 | 1 | 1 | 1 | ||||||
周家店镇 | 2 | 2 | 0 | |||||||
尧天坪镇 | 1 | 1 | 0 | |||||||
草坪镇 | 1 | 1 | 0 | |||||||
合计 | 2 | 1 | 14 | 3 | 20 | 2 | 1 | 2 | 3 | 8 |
预期到2021年,全区砂石土矿山投放7个,年开采总量1000万吨;到2025年,全区砂石土矿山设置8个,年开采总量1100万吨。
规划期内,严格执行矿山数量调控指标,严格把关矿山开采准入条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矿山不得批准建矿,关闭淘汰产能与技术不达标矿山,优化矿山企业结构。
实际开采量以满足当地经济建设需求为主,兼顾周边市场需求,要求矿石产量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严禁过度开发砂石土资源。
(二)开采分区
1、禁止开采区
规划禁止开采区5个(见专栏三),其中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4个和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禁止开采区1个。
专栏三 鼎城区砂石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 | ||||
编号 | 名称 | 所在行政区 | 面积(km2) | 禁止内容 |
CJ001 | 鼎城鸟儿洲国家湿地公园 | 鼎城区 | 16.9614 | 严禁砂石土矿产开采 |
CJ002 | 鼎城花岩溪省级自然保护区 | 鼎城区 | 9.4256 | |
CJ003 | 常德市中心城区禁止开采区 | 鼎城区 | 144.6963 | |
CJ004 | 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禁止开采区 | 鼎城区、武陵区 | 70.2890 | |
CJ005 | 河洑国家森林公园禁止开采区 | 桃源县、武陵区 | 3.1443 |
除上述划定的禁止开采区外,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等主要交通公路两侧一定安全距离及沿线可视范围(按相关部门规定铁路1000米、公路300米);Ⅰ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利设施保护区;重要城镇、重大工程设施、重要工业区、重要文物保护区的一定范围;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管控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禁止开采区范围。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和重要市政、水利、交通等基础工程设施一定范围内,严禁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各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湿地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不得新设采矿权。
2、限制开采区
据湘自然资办发[2019]103号文,区内不属于湘江流域限制开采区,故而区内本次规划未设限制开采区。
3、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
综合考虑资源分布、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保、林业、安全等因素,在禁止开采区以外资源丰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区位较隐蔽、砂石开发利用外部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设置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20个,其中设置开采规划区块的的允许开采区8个,未设置开采规划区块的的允许开采区12个(专栏四)。
专栏四 鼎城区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 | ||||||
编号 | 名称 | 分区类别 | 所在行政区 | 面积(km2) | 已设采 矿权数量 | 规划投放采矿权数量 |
SC01 | 鼎城区蔡家岗镇落子山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蔡家岗镇 | 1.7834 | 0 | 1 |
SC02 | 鼎城区蔡家岗镇黄山峪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蔡家岗镇 | 1.2975 | 0 | 1 |
SC03 | 鼎城区石公桥镇李家桥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石公桥镇 | 0.2862 | 0 | 1 |
SC04 | 鼎城区双桥坪镇郑家岭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双桥坪镇 | 0.3891 | 0 | 1 |
SC05 | 鼎城区石板滩镇雷家铺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石板滩镇 | 0.8413 | 0 | 1 |
SC06 | 鼎城区许家桥乡牌楼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许家桥乡 | 0.5072 | 0 | 1 |
SC07 | 鼎城区谢家铺镇葛藤桥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谢家铺镇 | 0.2356 | 0 | 1 |
SC08 | 鼎城区黄土店镇砂田溪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黄土店镇 | 0.6503 | 0 | 1 |
SC09 | 鼎城区周家店镇天门岗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周家店镇 | 0.4240 | 0 | 0 |
SC10 | 鼎城区周家店镇太平寺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周家店镇 | 0.4206 | 0 | 0 |
SC11 | 鼎城区石公桥镇三堰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石公桥镇 | 0.3174 | 0 | 0 |
SC12 | 鼎城区许家桥乡广城山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许家桥乡 | 0.9113 | 0 | 0 |
SC13 | 鼎城区许家桥乡杜家冲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许家桥乡 | 0.6833 | 0 | 0 |
SC14 | 鼎城区许家桥乡永寺山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许家桥乡 | 0.6673 | 0 | 0 |
SC15 | 鼎城区许家桥乡杨公庵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许家桥乡 | 1.0012 | 0 | 0 |
SC16 | 鼎城区许家桥乡双冲四组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许家桥乡 | 0.5820 | 0 | 0 |
SC17 | 鼎城区许家桥乡朱家冲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许家桥乡 | 0.5510 | 0 | 0 |
SC18 | 鼎城区尧天坪镇花莲冲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尧天坪镇 | 0.4667 | 0 | 0 |
SC19 | 鼎城区草坪镇教门冲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草坪镇 | 1.3242 | 0 | 0 |
SC20 | 鼎城区谢家铺镇粟家庵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谢家铺镇 | 0.5026 | 0 | 0 |
允许开采区内可依法有序投放砂石土矿采矿权,进行砂石土矿资源开发利用。砂石土矿采矿权开采布局主要以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根据已设采矿权分布、市场现状、矿产资源赋存特点、技术经济条件、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划定允许开采区,在此基础上划定规划开采区块。开采区块不得位于规划划定的禁止开采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居民集中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区)范围内,须与主要交通、水源保护地及其他基础设施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三)开采准入条件
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砂石土矿开发有关规定,从规划分区、资源储量、矿山开采规模、矿山面积、采矿工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制定明确的砂石土矿开采准入标准体系,严格规范采矿、环保和安全许可。
1、规划分区准入条件
采矿权设置符合规划设置区划相关要求,允许开采区内采矿权设置不得突破规划确定的矿权数,矿权投放必须在设置的开采规划区块内,在开采规划区块以外,原则上不得新设采矿权。未设置开采规划区块的允许开采区,可作为砂石土矿后备资源基地。
2、资源储量准入条件
必须有经勘查和评估的资源储量报告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储量,具有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源储量保证。开采规划区块资源条件达到开发利用要求,保有资源储量100万吨以上。原则上中小型矿山要求已探明可采储量能满足首采期3~5年、大型矿山满足首采期10~15年的要求。
3、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服务年限及开采面积准入条件
矿山规模必须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并严格执行区域单矿种最低开采规模要求。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建筑用板岩及砖瓦用页(砂)岩最低开采规模要达到30万吨/年以上,大型矿山开采规模达100万吨/年以上,重点生产基地可达500万吨/年。
小型矿山开采服务年限不得小于3年,中型矿山开采服务年限不得小于5年,大型矿山服务年限不得低于10年。
采矿权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1km2,砖瓦用页岩矿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程序向县(区)、市级资源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可适当调整矿山面积。
4、采矿工艺准入条件
矿山开采方式须采用露天开采,不得地下开采;矿山开采须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矿山企业生产线须配置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设施,“三率”指标应符合有关规范。
5、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准入条件
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条件和规划确定的新建矿山地质环境准入条件;矿山应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并经相应审批机关委托的专家评审通过;有环境主管部门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方案存缴相关恢复治理和复垦基金。
污染物排放须符合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采取喷淋、洒水、加设除尘装置、封闭、覆盖等降尘措施,减少开采和破碎过程中粉尘的无组织排放。矿山生产破碎工业广场及对外运输的连接线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采取硬化措施,并及时清扫工业广场及运输连接线,确保粉尘不超标。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拦挡等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进出矿区的车辆须冲洗轮胎、车身等,严禁超高超载运输。
噪音排放须符合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对凿岩、破碎、空压等设备,通过消声、减震、隔振等措施进行噪声处理。
厂区污水排放须符合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及以上要求,湿法生产线必须设置水处理循环系统。
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矿山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6、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严格控制周边安全距离,铁路线路两侧各1000m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公路直观可视范围内不得新建砂石矿山;电力设施周围按国家电力线路保护条例相关要求执行保护措施、预留安全距离后设置砂石矿山;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需爆破矿山与周边集中居民安置点、重要建(构)筑物及设施安全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300m;相邻需爆破露天砂石矿山开采范围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m。阶地砂岩矿可按照实际情况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设置。
砂石矿山划定矿区范围时需充分考虑修路上顶、超前剥离要求,满足分台阶(分层)开采和安全开采需要。对可以整体开发的山体,不得分割划界,尽可能实现整座山体移平式开采;不能整体开发的山体,原则上按照等高线进行划定,不得将山脊线作为矿界,要最大程度的减少终了边坡的面积。不得在同一独立山头设置两个及以上采矿权。
矿山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矿山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
矿山必须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台阶高度符合设计和规程规范要求;需爆破矿种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原则上采用中深孔爆破,规范爆破操作,减少震动强度,使用机械铲装作业、机械二次破碎等生产工艺;按要求排土排废,落实边坡安全措施。
7、绿色矿山准入条件
落实《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湖南省砂石行业绿色矿山标准(试行)》(湘自然资发[2019]23号)相关要求,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经验收合格后,矿山方可生产。
8、矿山用地准入条件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合法的矿山用地手续。
(四)新设和单独保留采矿权设置
1、空白区新设
空白区新设区块(采矿权)应符合以下要求:
——加强山体与自然景观保护。对可以整体开发的山体,不得分割划界,尽可能实现整座山体移平式开采;不能整体开发的山体,原则上按照等高线进行划定,不得将山脊线作为矿界,要最大程度的减少终了边坡的面积。
——与重要生活设施、重要能源设施、交通线路等保持安全距离。不得位于位于铁路1000m、高速公路、国道、省道300m、高压等电力线路500m范围内,距离居名点、重要构筑物及重要设施等至少300m。
——与已有矿山保持安全距离。原则上与已设立矿山矿区范围边界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不得位于各类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国家Ⅰ级公益林等内。
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是采矿权设置的主要依据,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内只能设一个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内采矿权设置应严格执行开采准入条件。建立开采规划区块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合理安排设置采矿权,对采矿权的投放时序作出安排。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不得突破规划约束指标。对确需调整或新增的规划区块,必须通过规划论证并按有关程序进行报批。
根据以上原则,空白区新设区块8个(专栏五)。
专栏五 鼎城区砂石土采矿权规划新设区块表 | |||||||
序号 | 区块编号 | 区块名称 | 开采矿种 | 区块面积(Km2) | 资源储量(万吨) | 生产规模(万吨/年) | 备注 |
1 | CQ01 | 鼎城区落子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1.6557 | 12000 | 500 | |
2 | CQ02 | 鼎城区郑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1.2195 | 5600 | 200 | |
3 | CQ03 | 鼎城区石公桥镇李家桥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0.2527 | 426 | 50 | |
4 | CQ04 | 鼎城区双桥坪镇郑家岭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0.3513 | 900 | 100 | |
5 | CQ05 | 鼎城区石板滩镇莫家铺砂石矿 | 建筑用砂 | 0.2856 | 1261 | 50 | |
6 | CQ06 | 鼎城区许家桥乡牌楼砂石矿 | 建筑用砂 | 0.3750 | 818 | 50 | |
7 | CQ07 | 鼎城区谢家铺镇葛藤桥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0.1339 | 370 | 50 | |
8 | CQ08 | 鼎城区黄土店镇砂田溪建筑用板岩矿 | 建筑用板岩 | 0.5770 | 1300 | 100 |
新设区块基本情况如下:
(1)鼎城区落子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CQ01):该规划区块位于蔡家岗镇龙门村,为寒武系上统探溪组地层。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安排部署了2020年砂石项目勘查工作,要求优选一批资源条件和开发条件好的矿产地开展砂石骨料资源勘查。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〇三队于2020年3月~2020年6月对落子山矿区进行了勘查工作。拟设区块范围1.6557km2,初步估算区内资源储量约12000万吨,拟设计生产规模500万吨/年。规划区块与各类保护地不重叠,无重要电力设施,与县级以上公路保持有300m安全距离。规划区块内三家直接关闭矿山(龙门碎石场、安家岗岩厂、佳鑫碎石场),在矿权投放之前,矿山已经关闭;区块若按最低100m标高设置开采下限,预计可实现平移式开发;区块300m范围内有村民约50户,在设置矿权时需要与住户进行协商或搬离。设置矿权可满足常益长高铁建设及蔡家岗、大龙站、石板滩等乡镇建设需求,部分可外销。
(2)鼎城区郑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CQ02):该规划区块位于蔡家岗镇黄山峪村,为寒武系上统娄山关组地层。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三队于2020年2月~2020年3月对郑湾矿区进行了勘查工作。拟设区块范围1.2195km2,初步估算区内资源储量约5600万吨,拟设计生产规模500万吨/年。规划区块与各类保护地不重叠,无重要电力设施,与县级以上公路保持有300m安全距离。规划区块内六家直接关闭矿山(郑湾碎石场、洞湾碎石场、郑湾碎石场一分场、建忠碎石有限公司、邓湾碎石场、桃源坡碎石场),在矿权投放之前,矿山已经关闭;区块若按最低40m标高设置开采下限,预计矿山未来开采可形成台阶式边坡,最大高差约40m;区块300m范围内有村民约80户,在设置矿权时需要与住户进行协商或搬离;与国家二级公益林重叠面积约179200m2,在设置矿权之前,须将区块内公益林调出。设置矿权可满足常益长高铁建设及蔡家岗、大龙站、石板滩等乡镇建设需求,部分可外销。
(3)鼎城区石公桥镇李家桥砖瓦用页岩矿(CQ03):该规划区块位于石公桥镇李家桥村,为下第三系地层。拟设区块范围0.1879km2,预估资源量约426万吨,拟设计生产规模50万吨/年,规划区块与各类保护地不重叠。区块若按最低60m标高设置开采下限,预计北东部可基本实现平移式开采,南西部局部可形成边坡,最大高差约40m。规划区块300m范围内有村民约10户,在设置矿权时需要与住户进行协商或搬离。设置矿权以满足石公桥、镇德桥等乡镇建设需求为主。
(4)鼎城区双桥坪镇郑家岭砖瓦用页岩矿(CQ04):该规划区块位于双桥坪镇郑家岭村,为下第三系地层。拟设区块范围0.3513km2,预估资源量约900万吨,拟设计生产规模200万吨/年。规划区块与各类保护地不重叠。区块若按最低60m标高设置开采下限,预计北部、西部可基本实现平移式开发,东部、南部未来开采形成边坡,最大高差约40m。规划区块300m范围内有村民约30户,在设置矿权时需要与住户进行协商或搬离;区块距北部X070县道最近约21.59m(未来开采不需爆破作业,设置矿权时,需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安全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设置矿权);区块300m范围内有规划关闭退出的常德市鼎城区振鹏新型建材厂,设置矿权时,须将振鹏新型建材厂完全关闭。设置矿权以满足石公桥、镇德桥等乡镇及常德市柳叶湖开发区建设需求为主。
(5)鼎城区石板滩镇莫家铺砂石矿(CQ05):该规划区块位于石板滩镇雷家铺村,出露第四系更新统白沙井组地层,为沅水古河道阶地砂石矿,具有较好的区位条件、非常丰富的质量上等的砂卵石资源、优越的运输条件、环保条件及开发利用条件,是满足常德高新区建设需求理想的新设砂石矿产地。拟设区块范围0.2856km2,预估资源量约1261万吨,拟设计生产规模200万吨/年。规划区块部分与常德高新区2019年第六批次建设用地(拟为未来矿山工业用地)重叠,与其他各类保护地不重叠。区块若按最低50m标高设置开采下限,预计矿山可形成台阶边坡,最大高差约40m。规划区块300m范围内有村民约50户,在设置矿权时需要与住户进行协商或搬离;压占省级公益林184900m2,设置矿权时,须将公益林调出。设置矿权可满足石板滩、灌溪等乡镇建设需求。
(6)鼎城区许家桥乡牌楼砂石矿(CQ06):该规划区块位于许家桥乡牌楼村,出露第四系更新统白沙井组地层,为支持常益长铁路建设,保障重大工程建设。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三队于2020年7月~2020年8月对牌楼矿区进行了勘查工作。拟设区块范围0.3750km2,初步估算区内资源储量约818万吨,拟设计生产规模200万吨/年。规划区块与各类保护地不重叠,区块东部距离鼎城区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工程鼎城区塔基建设项目(政国土字(2017)344号)最近距离约48m,区块距西部G319国道最近约240m(未来开采不需爆破作业,设置矿权时,需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安全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设置矿权)。区块若按最低100m标高设置开采下限,预计矿山未来开采可形成台阶式边坡,最大高差约35m;区块300m范围内有村民约50户,在设置矿权时需要与住户进行协商或搬离;与国家二级公益林重叠面积约162400m2,在设置矿权之前,须将区块内公益林调出。设置矿权可满足常益长高铁建设及许家桥、斗姆湖、尧天坪等乡镇建设需求。
(7)鼎城区谢家铺镇葛藤桥砖瓦用页岩矿(CQ07):该规划区块位于谢家铺镇葛藤桥村,为下第三系地层。拟设区块范围0.1339km2,预估资源量约370万吨,拟设计生产规模50万吨/年,规划区块与各类保护地不重叠。区块若按最低60m标高设置开采下限,预计南、东部可基本实现平移式开采,北、西部局部可形成边坡,最大高差约20m。规划区块300m范围内有村民约30户,在设置矿权时需要与住户进行协商或搬离。设置矿权以满足谢家铺、草坪、黄土店等南部乡镇建设需求为主。
(8)鼎城区黄土店镇砂田溪建筑用板岩矿(CQ08):该规划区块位于黄土店镇砂田溪村,为板溪群马底驿组地层建筑用板岩矿。拟设区块范围0.5770km2,预估资源量约1700万吨,拟设计生产规模200万吨/年,规划区块与各类保护地不重叠。区块若按最低150m标高设置开采下限,预计北、东部可基本实现平移式开采,南、西部局部可形成台阶边坡,最大高差约163m。规划区块300m范围内有村民约30户,在设置矿权时需要与住户进行协商或搬离;与国家二级公益林重叠面积约469700m2,在设置矿权之前,须将区块内公益林调出。设置矿权以满足黄土店、港二口等乡镇建设需求为主。
凡新设采矿权,须经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实地论证,并经市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对采矿权的投放时序作出安排,属市级审批发证的,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同意后由市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出让;属省级审批发证的,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出让。
2、已设采矿权保留
目前区内已有砂石土矿采矿权均已过期,且矿山均处于停采状态,矿山保有储量低,不符合单矿种最低开采规模和储量规模要求。故本次规划未设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
(五)整合和扩界矿山设置
目前区内无有效持证砂石土矿矿山,本次规划未设采矿权整合和扩界区块。
(六)限期退出矿山
目前区内无有效持证砂石土矿矿山,本次规划无限期退出矿山。
(七)关闭退出矿山
对采矿权有效期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延续换证手续;矿业权人自愿放弃;政府强制性、政策性关闭的采矿权予以退出。规划22个矿山直接关闭退出(专栏六)。
专栏六 鼎城区已设砂石土矿采矿权规划关闭退出表 | ||||
序号 | 采矿许可证号 | 矿山名称 | 退出依据 | 关闭时间 |
1 | C4307032010117120085781 | 常德市鼎城区长岭岗乡周夹巷郑湾碎石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直接关闭 | 2020 |
2 | C4307032009117130044415 | 常德市鼎城区恒盛粘土开采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资源临近枯竭,直接关闭 | 2020 |
3 | C4307032010097130074260 | 鼎城区钱家坪乡辉华采石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直接关闭 | 2020 |
4 | C4307032010107130080448 | 鼎城区沧山乡宝石源碎石厂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资源临近枯竭,直接关闭 | 2020 |
5 | C4307032011057130114097 | 常德市鼎城区振鹏新型建材厂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资源临近枯竭,直接关闭 | 2020 |
6 | C4307032009087130033792 | 常德市鼎城区长岭岗乡洞湾碎石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资源临近枯竭,直接关闭 | 2020 |
7 | C4307032009047120010114 | 常德市鼎城区长岭岗乡周夹巷郑湾碎石场一分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直接关闭 | 2020 |
8 | C4307032010057130064766 | 常德市鼎城区建忠碎石有限公司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资源临近枯竭,直接关闭 | 2020 |
9 | C4307032009067120027666 | 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荷花堰石灰厂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直接关闭 | 2020 |
10 | C4307032010087130072573 | 常德市鼎城龙门碎石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直接关闭 | 2020 |
11 | C4307032010127120091841 | 常德市佳鑫碎石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直接关闭 | 2020 |
12 | C4307032009127120059422 | 鼎城区安家岗岩厂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资源临近枯竭,直接关闭 | 2020 |
13 | C4307032009067120026686 | 常德市鼎城区长岭岗乡周夹巷邓湾碎石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资源临近枯竭,直接关闭 | 2020 |
14 | C4307032009127130048756 | 常德市鼎城区桃源坡碎石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资源临近枯竭,直接关闭 | 2020 |
15 | C4307032009057120029894 | 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荷花堰碎石二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资源临近枯竭,直接关闭 | 2020 |
16 | C4307032009087120044231 | 常德市鼎城森源碎石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直接关闭 | 2020 |
17 | C4307032009047230048744 | 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五里砂石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资源临近枯竭,直接关闭 | 2020 |
18 | C4307032011097130119307 | 常德市鼎城区三九矿业有限公司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直接关闭 | 2020 |
19 | C4307032008127120025694 | 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荷花堰石灰厂一分厂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资源临近枯竭,直接关闭 | 2020 |
20 | C4307032009057120027673 | 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荷花堰碎石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资源临近枯竭,直接关闭 | 2020 |
21 | C4307032009077130027322 | 常德市鼎城区四通碎石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直接关闭 | 2020 |
22 | C4307032008097120052182 | 常德鼎城区石板滩镇兴隆桥村石灰场 | 采矿证已过期,未办理续证手续,直接关闭 | 2020 |
合理制定关闭退出方式及程序,严格执行矿山退出条件。积极稳妥推进关闭退出,引导采矿权人有序退出,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全区砂石采矿权共划定开采规划区块8个。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是采矿权设置的主要依据,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内只能设一个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内采矿权设置应严格执行开采准入条件。合理安排设置采矿权,对采矿权的投放时序做出安排。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不得突破规划约束的采矿权数量指标。对确需调整或新增的规划区块,必须通过规划论证并按有关程序进行报批。
四、生态环境(含地质环境)修复治理
(一)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新建矿山严格执行矿山准入条件,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及水土保持方案,按照方案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有环境主管部门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方案存缴相关恢复治理和复垦基金。
矿山开采与环境综合治理并进。生产矿山范围内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由持证采矿权人负责,矿山应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已破坏地质环境问题的地区制定点面结合、分步治理、重点突破的治理方案,树立重点治理示范工程;及时采取覆土复绿、截排水、稳固边坡等措施进行治理,防止和减轻次生地质灾害;加强矿山次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预警和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粉尘、噪音,其排放标准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全面推进土地复垦和矿山复绿。引导并强制矿山企业边开发、边治理、边恢复,做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地则地,恢复土地基本功能,提高矿山土地复垦率和还绿率,实现矿区与周边区域自然环境和地貌景观相协调。
强化矿山废水、废石、废渣综合利用,坚持“三废”达标排放,鼓励采用先进的设备、工艺,实行清洁生产,实现矿山废弃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化和资源化。
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测。加强地形地貌景观与土壤污染、土地资源监测工作;完善生产矿山土壤污染监测工程、水污染监测工程、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监测工程。
实行年度验收制度,由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对采矿权人开展生态修复治理情况进行年度验收,凡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生态修复治理的,一律暂停开采限期整治,待整治达标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要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逾期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
(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明确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重点区域。对历史遗留砂石矿山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应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引进社会资金,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订激励政策,开展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修复进程,重点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各级各类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城镇规划区及周边废弃砂石矿山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历史遗留矿山和已依法关闭的无主矿山,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生态修复治理,原则上占用破坏土地恢复复垦为占用破坏之前的用地类型,对通过专业论证可复垦为耕地、水田的占用破坏土地,可以通过“增减挂钩”等控制耕地的增减平衡,利于区政府对全区土地利用的统一布局。
对拟关闭退出的矿山,在矿山企业申请闭坑的同时,应严格闭坑矿山准出条件,原采矿权人必须及时做好土地复垦、绿化、地质灾害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等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采矿遗留的露天采坑进行填实或人工爆破放顶等以恢复到安全状态,对采矿造成的危险岩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进行有效治理,否则不予办理闭坑手续。规划至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历史遗留砂石矿山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面积173.5336公顷,历史遗留砂石土矿山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率达到100%。
五、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
(一)产业结构调整
1、矿山规模结构的调整
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新设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得小于30万吨/年。
坚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资源储量规模相匹配的原则,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准入条件,重点培育建设2~3个资源储量达1000万吨以上、生产规模达100万吨/年以上的大型矿山。矿山生产规模与资源储量相适应,单个矿山设计生产服务年限一般在10~25年,遏制“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现象;引进一批新的中大型企业进入砂石土行业,使砂石资源开发向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效益化的模式发展,逐步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小型矿山配合的砂石土矿开发新格局。到2025年,力争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50%。
2、矿产品结构的调整
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清洁安全生产和先进、适用的采矿及精深加工技术改造,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工艺;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矿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鼓励矿山延伸产业链,以生产砂石骨料、墙体材料为核心,利用自身的砂石矿产品,向下游延伸产业链,发展混凝土、砂浆、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建筑构件等产业,全产业链一体化生态发展,实现砂石及相关产业的转型发展。
3、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调整
积极引进先进的开采工艺技术、设备,提高资源开采回采率。改变以往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的局面,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对砂石生产工艺合理优化设计,提高成品率,加强砂石企业废水、固体废弃物的循环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附加值。综合利用砂石生产中的石粉和泥粉等生产水泥、墙体材料、砂浆、环保透水砖等产品,剥离表土或筛分后的渣石土集中堆放,且可用于矿山的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矿山应配备完善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实现废水的再利用。到2025年,全区砂石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100%。
(二)绿色矿山建设
严格按照《湖南省砂石行业绿色矿山标准(试行)》建设绿色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区生态环境、水利、应急、林业等部门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确保绿色矿山建设全面实行。所有砂石土矿新建矿山的矿区环境与生态恢复、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等要求须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1、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在资源相对富集、矿山分布相对集中、矿业秩序良好、矿山管理创新能力强、环境保护好具有代表性的矿山作为绿色矿山建设试点,总结探索成功经验,有序推进全区砂石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新设矿山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建设,到2022年底,全区砂石矿山全部达到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基本要求。
2、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1)以依法办矿为基础,建设安全生产矿山
矿山依法取得采矿所需的各种证照,依法依规开展生产,自觉接受各级监督审查,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要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确保矿山无安全事故安全。
(2)以环境保护为宗旨,及时推进治理复垦工作
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原则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对碎石加工区采取封闭式加工,加强对矿区和运输道路的防尘措施,实现矿区矿容矿貌干净整洁。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矿山及周边范围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治理,确保无重大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矿山可通过植树、种草皮、栽花等方法积极进行矿区绿化,绿化面积应达到矿区可绿化面积的80%以上。
(3)以清洁生产为源头,倡导节能减排
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从生产生活的源头抓起,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全过程充分利用资源,“三废”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推进低能耗技术应用,节能降耗达到省级规定指标要求。
妥善处理矿区内固体废弃物,矿山剥离的表土得到合理利用。
(4)坚持“回报社会”,与地方携手共谋发展
在矿区周边开展和谐矿区活动,通过参与当地乡镇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矿区及周边生产生活环境;优先安排矿区及周边居民就业,开展扶贫救助等惠民利民活动,增加与当地居民的交流沟通,促进矿地和谐稳定。
3、绿色矿业管理措施
(1)加大绿色矿业建设推进力度
贯彻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体系和绿色矿业建设考核制度,明确矿山企业目标、任务和责任,加速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
(2)建立上下和部门联动机制
建立矿山企业和当地政府、乡村组织联动的有机协调机制,共同推进绿色矿业发展。
(3)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
对新建和改建矿山实行绿色矿业准入制度;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奖励和惩戒制度,尽快落实矿产资源配置优先制度。
(4)加强发展绿色矿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和人才队伍培育。
规划到2021年底,全区大中型砂石土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到2022年底,全区所有矿山全部达到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大型矿山建成省级示范绿色矿山并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库,全区基本形成环境友好、节约高效、管理科学、矿地和谐的矿山绿色发展新格局。
六、重点工程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
通过实施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重点工程(见专栏七),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向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带动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
专栏七 鼎城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重点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行政区 | 主要工作内容 | 投资金额(万元) | 项目起止时间 |
1 | 鼎城区 落子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利用与保护项目 | 蔡家岗镇 | 依托鼎城落子山矿区基本探明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的丰富资源储量,建立大型新型环保优质砂石骨料生产基地,预计设计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同时,在矿产品深加工、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治理、绿色矿山建设方面进行示范标准建设,以带动鼎城区砂石矿山实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 100000 | 2020-2022年 |
(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
通过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见专栏八),促进矿山地质环境逐步好转,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专栏八 鼎城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重点工程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行政区 | 生态修复治理面积(hm2) | 主要治理任务 | 投资金额(万元) | 项目起止时间 |
1 | 鼎城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 | 鼎城区 | 173.5336 | 核查全区历史遗留矿山面积,编制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由区政府负责、主导,拓展资金渠道,争取各方面资金实施土地复垦、地灾防治等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 | 6000 | 2019-2021年 |
2 | 鼎城区规划退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 | 石板滩镇、灌溪镇 | 17.98 | 原采矿权人严格执行砂石矿山退出条件以及矿山综合防治方案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地灾防治等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 | 500 | 2019-2021年 |
(三)绿色矿山建设工程
首先对区内大中型新建矿山实施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工程(见专栏九),以促进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全区矿山逐步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格局。
专栏九鼎城区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工程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矿山名称 | 主要工作任务 | 项目起止 时间 |
1 | 新建砂石土矿山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工程 | 鼎城区落子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鼎城区郑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鼎城区黄土店镇砂田溪建筑用板岩矿、鼎城区石板滩镇莫家铺砂石矿 | 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新建矿山 | 2020-2025年 |
七、规划管理与实施
(一)矿产资源管理
1、规范设立审批
(1)严格新设准入。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及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新设砂石矿山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开采准入条件。新设采矿权资源储量规模达大中型的由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发证,小型的由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发证。
(2)严格核准程序。严格按照规划设置采矿权,砂石矿应设置在规划区块内,规划区块外严禁设置砂石矿采矿权。要建立采矿权设置部门联合选址制度,拟新设采矿权和调整矿区范围时,由自然资源部门联合环保、应急管理、林业、水利、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共同参与采矿权选址、矿区范围划定论证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有关部门未形成明确一致意见时,不得设立采矿权。
(3)规范出让工作。加强砂石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管理,砂石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按采矿权的审批权限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依法以政府采购的形式落实中介机构开展前期工作,相关费用要纳入出让成本并在采矿权出让时收回。禁止意向人垫资或干预开展出让前期工作,从源头上规范采矿权出让工作。进一步简化砂石土矿审批要件和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增强对矿山企业的服务意识,有力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4)控制矿山数量。按照规划确定的采矿权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本辖区内的采矿权数量,确保采矿权总数不突破常德市政府下达的指标数。凡砂石矿山采矿权数已达到指标控制数的,不能再新设采矿,经整合、关闭等减少对采矿权指标数占用,在核减后仍有剩余采矿权指标的,可根据规划安排新设砂石采矿权。
2、严格监督管理
(1)加强日常检查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检查,检查辖区砂石矿山执行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综合防治方案等制度情况,对未落实上述制度的砂石矿山责令整顿、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建立规范完整的矿山检查档案,并及时将现场巡查记录、巡查整改通知和整改查处等有文件资料归入档案。
(2)加强储量动态监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砂石矿山的储量动态监测,建立矿山(开采量、损失量、保有储量、累计查明储量)储量台账,摸清资源家底,加强矿产开采过程的监控。
(3)加强矿产开发督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矿产督察员在监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矿山企业进行现场查处和跟踪整改,对有问题逾期不改正的采矿权按照相关法定处罚权限进行处罚。
(4)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严格执行采矿权人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将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矿产资源税费缴纳情况纳入公示内容,设置违法“黑名单”,加大对采矿权人开采公示信息的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严格对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矿山名单的管理,促进采矿权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发布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由编制机关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1)强化约束、严格考核。《规划》是区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全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规划期每年年底前,研究制定下年度规划实施方案,分步落实《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并纳入绩效考核,推动《规划》的实施。
(2)健全制度,规范审批。建立并严格执行采矿权规划审查制度,对不符合规划的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及转让申请项目不得通过规划审查,对未达到开采准入条件、经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现有采矿权,不予以延续登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送审的采矿权申请项目提出明确的规划审查意见,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批准项目用地。
(3)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加强对《规划》实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开采总量和采矿权数是否按规划得到控制、采矿权设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布局结构是否优化合理等,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全区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以《规划》为依据,对违反《规划》进行的砂石资源开发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规划》发布实施后,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划》的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规划》的认识,提高依法开采砂石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5)完善规划实施的法规制度环境。强化规划宏观调控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等制度建设。将规划执行情况列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划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由责任单位赔偿相对人的损失。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规划》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常德市市人民政府审批,由鼎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规划》由鼎城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根据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需要对《规划》进行修改和调整的,由鼎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配合进行修改和调整,并按规划审批程序报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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