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洞庭湖蒋家嘴水质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德市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蒋家嘴断面水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
1.中央环保督查交办任务: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36.4%下降到0,出口断面总磷浓度由0.047毫克/升上升至0.093毫克/升;11个可比断面中5个水质下降,岳阳楼、洞庭湖出口、东洞庭湖、扁山4个断面水质由Ⅲ类恶化至Ⅳ类,南嘴断面水质由Ⅳ类恶化至Ⅴ类,形势不容乐观。
2.省级环保督查交办任务:洞庭湖蒋家嘴断面水质虽已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但总磷指标仍处于Ⅳ类。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监管责任单位: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常德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大沅水污染整改和生态保护力度,减少入湖污染物排放总量,提升西洞庭湖自净能力,持续改善西洞庭湖水质,确保到2020年,洞庭湖蒋家嘴断面水质除总磷≤0.1mg/L,其他指标达到Ⅲ类水质。
整改措施:
1.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任务;
2.强化各类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问题整治;
3.推进城镇超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整治;
4.加大水事违法事件的巡查与执法力度;
5.全面推进落实《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整改完成情况:为达到整改目标,顺利完成销号工作任务。依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鼎城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环境治理五大专项行动方案》、《鼎城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对相关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区级牵头领导、治理措施和进度要求,并组织实施。近几年来,在各部门的严密组织和协同配合下,鼎城区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进展顺利,整治成效显著,区域内河湖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主要指标已长期达到并保持Ⅲ类水质标准。同时,根据上级部门反馈的监测数据显示,蒋家嘴断面21项监测指标中除总磷(2020年1-8月总磷浓度为0.063mg/L<0.1mg/L,优于Ⅳ类标准)外,其他指标均优于Ⅲ类,已达到考核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2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36-2761527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隆阳路216号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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