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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鼎城区石板滩石煤矿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13 16:3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办发电〔2019〕24号)有关要求,鼎城区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各级党委政府不懈努力,已完成石板滩石煤矿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任务,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表述:“绝大多数已停产的石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得不到落实。如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石煤矿山6个遗留矿坑积水约347万立方米,积水pH值在2.3—5.4之间,镉浓度超标约30倍,附近大溪冲水库、西山寺水库、马蹄子湾水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

整改任务:按照整治方案,采取修建相关工程等措施,全面开展石板滩关闭石煤矿矿区治理工作。计划2019年底前在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完成伍房、新堰湾矿区的生态修复任务;2020年底前完成枫拾、印山矿区污水治理与修复任务及相关收尾、验收工作。

整改目标:对辖区内石煤矿山开采、废弃石煤矿山酸性废水及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开展治理和生态修复,逐步消除矿山生产企业和关停废弃矿山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采取修建外溢应急工程、截水撇流工程、生态恢复工程、水体治理工程等措施,全面开展石板滩关闭石煤矿矿区治理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及伍房、新堰湾矿区生态修复任务。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枫拾、印山等矿区生态修复任务。

整改效果:

1、防治Ⅰ区(伍房)采矿边坡已完成了生态修复,矿坑水体经原位中和治理,水体监测结果pH已恢复正常范围,水质监测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铁、锰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标准。

2、防治Ⅱ区(枫拾、印山)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废石堆已清运填埋,矿坑、边坡已完成了生态修复,消除了废石堆和坑底、坑壁裸露石煤层所带来的影响。西山寺水库、马蹄子湾水库已完成了生态修复,水质监测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铁、锰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标准。

3、防治Ⅲ区(新堰湾)的CK05矿坑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废石堆已清运填埋,矿坑、边坡已完成了生态修复;CK06矿坑水体经原位中和治理,水体监测结果pH已恢复正常范围,水质监测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铁、锰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标准。

4、由于矿坑及废石堆场的治理修复,下游受污染的受纳水体大溪冲水库水质已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铁、锰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鼎城区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1日

受理部门:鼎城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6-7384082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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