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鼎城区基层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湘职改办〔2020〕13号《印发〈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常职改办〔2021〕9号《关于做好我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共同协商,呈报了《2021年鼎城区基层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审核后进行了公示,我区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1年鼎城区基层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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