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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来源:鼎城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鼎城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常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机构改革后,我区共有行政执法单位38家,持证执法人员1929名,其中公安446名,交警79名,税务133名。执法记录仪596台,其中公安280台,交警135台,有录音录像设施的询问室39间,其中公安23间,有录音录像设施的听证室12间。2020年全年行政处罚案件233017件,其中交警229893件,行政许可14435件,其中公安3941件。全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组织执法人员培训85期/次,培训3526人/次。各执法单位共计组织案卷评查67次,抽查行政许可案卷244件,行政处罚案卷1716件。19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健全有法律顾问制度。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1、抓好顶层设计,明确目标任务。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出近两年通过案卷评查、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培训管理以及行政执法公示等方式发现的10余个问题,制定出接地气、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二是广泛深入调研。由分管副区长洪振坤主持召集各职能部门就执法公示、执法音像记录、法审人员配备等主体座谈会,对全区执法记录设备、执法人员基本情况、法制审核人员数、执法行为种类、执法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调研。三是谋划好工作开局。2019年12月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常德市鼎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统称“四项制度”)。2021年1月26日区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上区司法局就一年来的法制工作做了专题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区司法局提出的相关工作建议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与人员、经费保障。      

2、加强协调指导,提高工作精度。      

成立了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单位为成员,定期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四项制度”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2020年5月,我区对38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梳理,6月份,开展证明事项清单梳理,7月上旬均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3、强化考核评议,落实主体责任。      

将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列入2020年法治督察和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内容,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去年以来,我区先后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议,共计抽查16家行政执法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卷宗115本,发现具体问题17个,同类型问题3个,逐一发放《行政执法案卷评议建议函》督办整改。2020年4月,区政府办督查室、区司法局就四项制度落实到位问题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自清自查,限期整改,为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夯实坚实基础。2020年6月,区政府办、区优化办、区司法局联合开展了“落实四项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督导,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收到了良好的推进效果。      

4、加强培训宣传,坚持以点带面效应。      

2020年,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截止2020年4月底已全面完成对我区23家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单位1218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换发和信息录入,10月组织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省考,我区53名考生合格。11月6日,我区对各单位252名法制骨干以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为内容进行法治培训,并要求行政执法部门聘请法律顾问或专家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覆盖培训。区司法局先后组织专人撰写《四项制度实施方案解读》、《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有关问题解答》、《什么是行政执法》等资料通过微信工作群与各部门联络员保持密切联系,即时答疑解惑,全程保障各项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形成高效率、可核实、不反弹的工作机制。      

自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以来,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四项制度”有关要求开展执法活动,部分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本单位一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进行系统培训学习和积极宣传,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大多数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程序方面,在立案建档、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处罚决定、文书送达等执法程序方面做到了较为规范。如区税务局,在推行四项制度中形成独特的“1+4+N”的工作体系。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今年先后增加两台行政执法仪,区林业局按照高标准要求建造听证(询问)室2间,区交警大队在多年规范考核视频质量的基础上,今年新创对执法记录仪视频在24小时内导入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工作进行考核,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区城管局及时修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了执法文书标准格式率先建立了3个执法办案室和执法仪并投入使用。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的推行重视不够,对本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认识不清,错误地将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画等号,忽视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给付等其他行政执法职能。二是今年9月份以来我区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区直单位的网站取消导致部分单位工作人员无所适从,公开、公示部分没有及时在区政府政务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三是备案制度亟待提高。按照上级及我区相关文件要求,相关单位的当年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及四项制度落实的工作情况要在第二年1月31日前到政府法制部门备案,目前此项工作开展的有所欠缺,备案不全面、不规范,个别单位甚至没有备案。      

四、下步工作计划      

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区在推进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落实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案件办理和案卷文书制作水平。继续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力举措,强化对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不断充实各相关单位法制审核机构人员力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向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迈进。      

鼎城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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