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
常财预[2020]221号
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
根据湘财预[2020]329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区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下同) 万元 (项目名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详见附件)。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5 扶贫”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 其他支出”)。上述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考虑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具体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求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请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分配表
常德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安排表
单位:万元
所辖区 | 金额 (万元) | 扶贫 发展 | 少数 民族 | 以工 代赈 | 国有贫困农场 | 国有贫困林场 |
鼎城区 | 1484 | 1464 | 20 |
合计 | 其中 | ||||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因素 | 灾情因素 |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 | 工作因素 | ||
鼎城区 | 1464 | 205 | 2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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