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污染农田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联五堰村镉污染农田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资金为2018年度上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350万元,2018年6月11日由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环境保护局以常财建指[2018]50号文件下达至鼎城区人民政府,鼎城区人民政府授权石公桥镇人民政府实施。2019年5月31日由湖南双红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编号:中标2019第3648号。示范项目建设内容:(1)建设人工湿地对灌溉水进行净化处理;(2)采用“VIP+n”控镉技术开展155亩农田水稻种植,稻米收获物直接回收,秸秆安全处理;(3)开展155亩冬季牧草菊苣种植,收获物安全处置。2020年6月底整体项目完成,2020年12月19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项目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完成项目效果评估;2021年4月29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项目竣工验收会议,验收通过。
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联五堰村镉污染农田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020年12月19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在常德市组织召开了《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联五堰村镉污染农田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效果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建设单位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湖南双红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效果评估单位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邀请了5位专家组成评审组(名单附后)。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踏勘了项目现场,会上建设单位介绍了项目实施的背景和基本情况,施工单位介绍了施工总结情况,效果评估单位介绍了效果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与会人员就项目实施和效果评估报告的修改完善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充分质询和讨论,形成了如下评审意见:
一、报告评估程序和方法
效果评估报告采取的程序和方法基本符合《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 价准则》(NY/T3343-2018)《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指 南(试行)》等相关要求。
二、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人工湿地对灌溉水进行净化处理; 采用“VIP+n”控镉技术开展155亩农田水稻种植,稻米收获物直接回收,秸秆安全处置;开展155亩冬季牧草菊苣种植,收获物安全处置。
项目于2019年7月开始实施,2020年10月完工。工程监理和效果评估结果表明项目基本完成了相关实施内容。
效果评估报告结论显示项目实施后,所有土壤检测点位中镉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 )中筛选值(pH<5.5, 0.3mg/kg; 5.5 < pH <6.5,0.4mg/kg),且平均降镉率达到48.62%;当季稻谷所有检测样品中镉含量均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 限量指标(0.2mg/kg ),人工湿地出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中标准限值。
效果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基本完善,结论基本可信,项目达到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当季治理修复目标,但需按照《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 准则》(NY/T3343-2018 )中相关要求修改完善复核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三、具体修改意见
1、完善稻谷和土壤的采样过程说明,根据NY/T3343中采样、评 价方法完善稻谷中镉污染的治理效果评价。
2、补充说明收获后的稻谷、菊苣和秸秆去向及处置方式,并完善与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说明农田施用土壤调理剂、有机肥的达标情况。
3、完善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细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
4、补充项目实施的过程资料。
专家组:郭朝晖(组长)、汤宏、金侃、马泽民、胡起来(执笔)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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