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2021年秋江南城区义务教育 招生、转学公告
为规范江南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严控义务教育大班额,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 号)、《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常教通〔2020〕2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秋江南城区义务教育招生、转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班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武陵小学 | 10 | 500 | |
江南小学 | 10 | 500 | 东校区 |
红云小学 | 10 | 500 | |
永安小学 | 8 | 400 | |
花船庙小学 | 5 | 250 | |
严家岗小学 | 6 | 300 | |
常沅小学 | 3 | 150 | |
朗州小学 | 2 | 60 | |
诗淇小学 | 2 | 60 | |
淮阳中学 | 一年级:4 | 160 | |
七年级:8 | 360 | ||
善卷中学 | 18 | 990 | |
江南中学 | 14 | 770 |
二、申请对象
小一新生: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未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的儿童。
初一新生: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小学毕业生。
转学插班生(非起始年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在校生。三年级及以下的,要求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
三、资料提交
申请对象类型 | 需提交材料 |
具有江南城区户籍 | 户口本 |
具有江南城区房产 | 1.户口本; 2.不动产证(房产证); 3.无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发票、近3个月水电气等缴费单据。 |
无江南城区户籍及房产 | 1.户口本; 2.在江南城区居住工作一年以上的有效合法证明:(1)居住证;(2)无法提供居住证的:1提供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限2020年8月31日前);2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3工资证明。 只有购房合同尚未交房或没有正式入住的,今年暂不接收申请城区学位。 |
四、时间与地点安排
(一)小学、初中新生入学
1.江南城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学位申请审核登记。
时间:2021年5-6月(以幼儿园和小学的具体通知为准);
地点:江南城区幼儿园、小学。
2.有江南城区户籍的回籍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审核登记。
时间:2021年7月12日-23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鼎城区教育局。
3.江南城区公办中小学划块招生区域公示。
时间:2021年8月下旬;
地点:鼎城区教育局;江南城区幼儿园、小学。
(二)转学插班生入学
1.转学插班生学位申请审核登记。
时间:2021年7月12日-23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鼎城区教育局。
2.转学插班生安排到校公示。
时间:9月2日-3日;
地点:鼎城区教育局。
五、相关说明
1.非江南城区幼儿园的小一适龄儿童、非江南城区小六毕业生,申请江南城区学位,须携带相关资料(参照本公告 “三、资料提交”)于7月12日-23日到区教育局进行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求转入我区插班就读的,须提交相关资料(参照本公告“三、资料提交”)于7月12日-23日到区教育局进行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义务教育阶段三年级及以下班额50人及以上、其他年级班额55人及以上的班级和学校不得接收转插生。
4.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按自有房产地址采取免试就近、划块招生的原则进行学位安置。
5.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待对象凭相关证明享受优惠政策,因工作异动调入我区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江南城区公办学校的,须单位出具工作调动函。
6.凡申请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无条件清退。
其他与本公告相冲突的文件相应废止。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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