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常德市鼎城区河洲龟鳖专业合作社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由常德市鼎城区河洲龟鳖专业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局受理,现依法注销湘鼎城区府(淡)养殖[2016]第00008号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现予以公示。
此公示期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材料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736-7701783,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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