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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沅水砂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废石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鼎城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16 16:46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审议,我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德市沅水砂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废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分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花溪路521号     邮编:415101

联系电话:0736-7372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常德市沅水砂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废石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鼎城区斗姆湖街道新建社区6组

建设单位

常德市沅水砂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大自然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常德市沅水砂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拍得鼎城区沅水云游黄市港枉水哑河段砂砾三年采砂权,企业申请在鼎城区善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斗姆湖街道新建社区6组,系建设用地)租用部分场地修建临时厂房。企业已对采砂部分单独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报告只包括砂石生产项目。已取得常德市鼎城区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建设意见,项目占地4325m2。项目建设年产6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本项目于2021年6月份开始建设,2021年9月份完成建设,修建办公综合楼一栋(占地面积512m2),生产区包括机制砂加工生产区(占地面积1200m2)、原材料堆料区(占地面积875m2)和产成品堆放区(占地面积175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保护

1、《湖南省砂石骨料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相关要求:

(1)机制砂石骨料生产线须配套收尘装置,采用喷雾、洒水、全封闭皮带运输等措施。破碎加工区、中间料库、成品库等区域实现厂房全封闭,污染物排放符合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矿山开采鼓励选用湿式凿岩工艺,若采用干法凿岩工艺,须加设除尘装置,作业场所应采用喷雾、洒水等措施。

    (2)机制砂石骨料生产线须配置消声、减振、隔振等设施,工厂噪声应符合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厂区污水排放符合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及以上要求,湿法生产线必须设置水处理循环系统。

    (3)公用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GB 51186《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本项目情况:

(1)本项目采用湿法砂石生产工艺,产生的粉尘较少,在破碎工序安装喷淋、除尘装置,生产厂房均密闭,堆场和装卸过程定时进行洒水抑尘、建设封闭式厂房。污染物的排放能够符合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2)本项目生产线配置了消声、减振、隔振等设施,根据文中的噪声预测可知,项目在运营期噪声能够符合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外排废水;洗砂废水经污水沉淀罐+絮凝剂+污水池+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本项目公用工程、环境保护设计符合GB51186《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资源综合利用

砂石骨料生产线须配置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设施,矿山开采应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符合区域生态建设要求。实现资源分级利用、优质优用和综合利用,对矿石的顶板、夹层等进行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利用尾矿、废石、工业和建筑垃圾开发生产满足相关要求的砂石骨料。

本项目设置污水沉淀罐+污水池+清水池,并在沉淀罐中加入絮凝剂对洗沙废水进行絮凝沉淀,沉渣通过压滤机处理后外售给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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