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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湘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三千吨机制木炭项目拟审批项目公告

来源:鼎城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18 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德市湘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三千吨机制木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

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花溪路521号     邮编:415101

联系电话:0736-7372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三千吨机制木炭项目

建设地点

鼎城区黄土店镇沧浪坪村二组

建设单位

常德市湘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博登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鼎城区黄土店镇沧浪坪村,建设 1 栋生产车间并配套环保、办公设施,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机制木炭 3000 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有生活污水、喷淋塔循环水。

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浇灌周边菜地,不外排。喷淋塔水在厂区循环水池沉淀后,沉渣清掏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在清渣时候循环水会被带出部分,该部分带出水约 138.4m3/a,则喷淋塔需要定期补水 138.4m3/a。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无废水排口。

二、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冷却粉尘、成型烟尘、炭化废气、木煤气燃烧废气(包括引入烘干工段点燃的废气和炭化窑点燃废气)。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企业 DA001 的炉窑废气采用的“喷淋(湿法除尘)+静电”除尘属于可行技术,DA002 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属于可行技术。根据监测结果,在采取现有措施后,项目 DA001 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DA002 排放的颗粒物;DA003 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处理设施可行。

三、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有破碎机、制棒机、烘干机、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级约为 70dB(A)~95dB(A)。通过采取设置基础减振,设备合理布局,置于半封闭的车间等减噪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

四、固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破碎粉尘、喷淋塔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炭化过程产生的木焦油、木醋。

1、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人数为 10 人(4 人住宿),住宿人员生活垃圾排放系数取 1kg/人·d,住宿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2t/a,非住宿人员生活垃圾排放系数取 0.5kg/人·d,非住宿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0.9t/a,则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 2.1t/a。

2、破碎粉尘:破碎粉尘沉降在地上,破碎粉尘收集量为 20t/a。收集后的破碎粉尘直接作为原料进入烘干炉。

3、喷淋水池沉渣:项目喷淋水池需要定期清渣,喷淋塔处理效果约 80%,项目经喷淋塔处理的粉尘量 43.144t/a,则沉渣约 173t/a(含水率约 80%),在厂区晾干后回用于烘干工段。

4、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项目冷却粉尘经“旋风+布袋”处理后排放,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量约 12.87t/a。该部分粉尘作为原料重新进入烘干炉。

5、项目炭化过程会产生木焦油、木醋,产生的木焦油、木醋在炭化炉火道直接完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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