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鼎城区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的指导意见》(湘生环委办[2021]10号)文件精神,各市州、县市区在上报验收销号备案文件时,应同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区已经完成中河口镇北洲水厂、十美堂镇振波水厂等7处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正申请验收销号。
根据环境信息公开要求,现对7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销号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