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教育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法律政策依据 | 程序要求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 是否履行合法性审查 | 是否履行集体讨论决定 |
1 |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3.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文件。 4.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南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等文件。 5.常德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制定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文件。 6.《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关于制定常德市鼎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 1.制定方案,部署安排。(2019年12月) 2.研究讨论,形成思路。相关职能股室参加(2019年12月) 3.多方调研,形成初稿。(2020年1月-4月) 4.征求意见,修改送审。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广泛征求学校、家长、老同志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呈报局党委研究,形成正稿,送发改局审定。(2020年5月-6月) 5.规划文本上传(2020年7月) | 常 德 市 鼎 城 区 教 育 局督导室 | 2020年7月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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