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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5-08 15:49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19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鼎城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承接和落实下放、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352项行政审批证明(盖章)事项,38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如精简工程项目审批事项15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事项7项,取消前置条件事项7项,合并审批事项1项。印发了全市首个《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企业设立登记事项承诺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实际办理工作日为1个工作日,变更、注销、备案及股权出质登记、迁移等简易事项立即办理。为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按照“谁设定,谁清理”和五个“一律取消”的原则,严格对照本地、本单位已编制实施的各项权力清单、服务清单中所列明的申请材料要素,梳理出证明事项,写明设定依据,同时下发了《清理规范证明(盖章)材料汇总表》及《责任人员信息表》,填报清理意见或结果。2018年10月15日,经全面清理、依法审核确认,区政府办印发了《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鼎城区第二批取消的证明(盖章)类材料清单的通知》,决定取消90项证明(盖章)类材料。      

2.动态管理行政权责清单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加强对清单运用的监督和考核。截至目前,共清理并公布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行政权力3606项,并实现网上填报。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目录库,录入各类市场主体36779户,行政执法人员信息185人。按照双随机信息抽查要求,采取实地核查方式对随机抽取的176户企业进行了检查,按规定将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三是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2019年全年减税降费幅度达3.2亿元以上,惠及全区3500多户企业、12000多户个体户,普惠率达92%以上,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服务实体经济,不断促进全区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报备格式的“四统一”制度。二是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公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全年共报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区政府办规范性文件7件、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三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对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股)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和各单位合法性审查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力度,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四是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五是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2.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一是建立行政机关决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事项、合法性审查内容及送审资料。对所有区政府常务会议的涉法议题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建立全区法律顾问统一管理制度。经严格筛选,确定了5名政治素养较高、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进入政府法律顾问库。全区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国有公司皆从法律顾问库中聘请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13名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参加政府常务会议11次、区长办公会和各种专题会议65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按照《常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我区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办法。9月上旬,分管副区长就此项工作专题进行了一次调研,要求区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我区完成“四项制度”推进工作。

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对全区行政执法机关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照常德市《行政处罚案卷评议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议标准》,从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综合评查,对评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通报,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建议函,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分析原因、落实整改。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和证件的管理,严格审查申领机关和人员资格,对需要新办、变更、注销等证件及时进行相应操作。严格执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新增执法人员,经过培训和考试后,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同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邀请法律专家对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集中授课,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照满意率、落实率、公开率、时效率“四率”考核标准,实现了办理水平和工作实效“双提升”。全年共办理代表建议163件、委员提案97件,办理的见面率、回复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切实改进政府各方面工作。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依法行政方面,积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探索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途径。全区各单位共收到司法建议17件,检察建议48件。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制定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招投标违法行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进一步加强。强化审计监督,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52个、工程审计76个、专项审计2个。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依托政府网站等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300多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均按时办结,答复率100%。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采购与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500余条;主动公开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监督事项以及行政案件公示事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同比下降42.8%;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同比减少20%。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为12.5%,行政复议工作取得较好实效。

2.提高行政应诉水平。明确了出庭应诉主体范围、必须出庭应诉案件类型、最低出庭应诉率、出庭应诉具体要求及不出庭应诉的问责方式等内容,并将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20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仅为5%。

3.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发挥好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53件,其中矛调中心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41起。郭家铺“警司联调室”今年来联合调处矛盾纠纷127件,调处成功率达100%。      

4.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走访的责任,促进了矛盾纠纷问题的解决。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324次、涉及人数758人;接到群众反映问题635件次,办结603件次,办结率为95%。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干部推荐时,把依法行政能力纳入干部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把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谈话时重点了解领导干部是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是否民主、科学;听取考察对象本人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观念不强、法治素养不好的,一律不予任用。把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一项内容,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2.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明确了常务会议学法内容、学习次数、学习计划等方面的内容,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的提升发挥了引领作用。

3.注重通过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把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      

近年来虽然全力推进法治鼎城建设,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极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口头上讲法制、但在实际工作中轻法制、或不讲法制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政府各执法部门中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下移,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加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区执法人员中正式招录的少,有法律背景的人员更少,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三)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有待提升      

通过案卷评查,发现我区个别行政执法单位,一是在调查取证方面存在少数案卷证据较单一,证据材料收集不全面,把调查询问笔录作为唯一的采信证据,无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调查询问笔录过于简单,针对性不强,与案件相关的内容、性质、情节笔录不详,不能全面反映案件的真实面貌。部分案卷询问、检查笔录过于简单,未能全面记载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相关内容。证据的调取与保存不规范,没有注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取证事由和依据、取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情况。二是在审查决定方面存在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决定审批表没有行政机关负责人意见、签名。部分案卷没有当事人放弃听证权、放弃陈述、申辩的记载。有的重大行政处罚案卷中没有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记录;有的集体讨论记录只有承办人参加。极个别案卷复议机构错误,诉讼时效六个月内写成三个月,且指定诉讼法院前后不一致等问题。三是在卷宗档案方面存在个别单位卷宗装订不规范,案卷内容填写不全,卷内材料装订顺序不合理,案卷材料未装订成卷,卷内材料未编页码等问题。

三、加强党的领导,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方向,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我区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方向的指南,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行政机关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网络,为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证。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的重任抗在肩上、抓在手上。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一是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促使其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完善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进行廉政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对执法案件的管理。定期开展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比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案卷质量,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对重大处罚案卷要及时备案。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四项制度”规定,落实好行政执法过程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的各项工作,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考核评价、督导协调和推进实施工作。有效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定期检查督导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抓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有效发挥考核的杠杆和引领作用,加大考核力度,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开制度等。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专人负责举报、投诉等工作,对举报、投诉要及时调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三是强化行政问责。对违法行政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此报告      

特此报告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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