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鼎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区上下团结奋斗、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站位谋划部署
1.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制定《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2020年工作要点》(鼎法委发〔2020〕1号),细化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全方位组织保障。
2. 落实工作保障。区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场)和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年初,区委常委会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将20万元/年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依法治区工作经费的落实。
3. 强化工作谋划。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执政、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等五大方面内容,严格对照标准抓法治,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工作有实效。精心设计了法治政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法治单位(机关、企业、学校、村、社区)创建、基层平安创建、“司法公正常德行”系列活动,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高要求落细落实
坚持对标对表,统筹抓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重大决策合规性审查,支持各单位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1. 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共梳理编制了“一门式”办理服务事项流程67项,结合全区实际,共完成58项(不含市场监管局下沉到市场监管所的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工作,实现了群众不出乡镇(街道、场)就能办理有关事务。持续优化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流程,不断压缩办理时限。截至目前,全区行政权力事项总量为3377项,与2019年的3405项相比减少了28项,下降率为0.82%,与“十三五”期间总量峰值7342项相比减少了3965项,下降率为54%。编制了《鼎城区2020年行政审批管理与服务权力清单目录》,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全面推行网上办件,在区级层面实现了“一门式”办理、“不出门”办件。2019年、2020年共按上级要求梳理完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200项,编订目录清单并进行公示。
2.规范行政决策。①严格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制定《鼎城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流程图》。共报备规范性文件10件、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7件,审查各类政府合同43份,审查其他文件191余份,审查会议纪要164份。其中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备案格式要求,上报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实现了“有件必备”,且无一件因不合法或不适当被撤销或修改。积极利用政府法律顾问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共计对区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修改和补充建议12次。健全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文件的文本、电子档均由专人整理归档,并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②建立法律顾问统一管理制度。经严格筛选,重新选拔了5名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律师进入政府法律顾问库。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国有公司均从政府法律顾问库中聘请法律顾问。③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13名政府法律顾问共参加政府常务会议9次,参加政府专题会议、案件协调讨论会55次。
3.强化行政监督。①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办理代表建议185件、委员提案82件,办理的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同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依法行政方面,积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探索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途径。全区各单位共收到司法建议22件、检察建议87件。②加强审计监督。全年完成审计项目23个,审计政府投资工程项目58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27622万元,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86万元;审减工程造价9084. 04万元,审减率为14. 75%。依法向区纪委监委移送审计事项3个,提出审计建议56条,采纳率为100%,提交审计要情3篇、审计信息23篇。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年依托政府网站等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743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均按时办结,答复率为100%。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采购与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005条;主动公开区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场)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监督事项以及行政案件公示事项。
4.推进严格执法。①全面落实“四项制度”。成立了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定期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四项制度”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5月,对27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梳理;6月,开展证明事项清单梳理,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证明事项外,任何部门或组织不得向申请人索要证明。目前两项梳理工作均已完毕,7月上旬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全区先后开展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议,共计抽查16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卷宗115本,发现具体问题17个,同类型问题3个,逐一发放《行政执法案卷评议建议函》,落实督办整改。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截至4月底,已全面完成对全区23家行政执法单位1086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换发和信息录入。11月,对全区各单位252名法制骨干以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为内容进行法治培训。目前,全区各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均聘请法律顾问或专家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覆盖培训。
(三)高效率化解矛盾
1.规范复议应诉。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审理案件。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6件,较去年同比下降31%,其中5件均决定维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1件尚在审理中。行政应诉38件。
2.改进信访处突。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走访责任,促进了矛盾纠纷问题的解决。全年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577次、涉及人数1045人;接到群众反映问题278件次,办结264件次,办结率为95%。
3. 深化人民调解。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发挥好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76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为98%,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其中矛调中心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30起。郭家铺街道“警司联调室”全年联合调处矛盾纠纷85件,调处成功率达100%。
(四)高质量学法普法
2020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做好终期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全区紧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推进复工复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要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提升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1.抓部署到位。年初,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宣传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野生动物保护、国境卫生检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简明读本》2万余册,指导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和依法防疫。
2.抓学习到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领头雁”作用。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法用法纳入各级各部门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区共开展法治专题学习65场次,覆盖各单位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近千人次。组织全区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年度参考人数9217人,合格率99.9%。
3.抓普及到位。以“谁执法谁普法”为抓手,突出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类重点,以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为载体,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90多次,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1次,组织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师团为中小学上法治课114堂,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宪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208场次,受教群众2万余人,多方位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虽然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党管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少数党员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费时费事又一时难见成效的“软任务”“软指标”,在年度考核中占的分值小,因此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个别部门和乡镇(街道)仍然没有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导致部分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只是发个文、开个会就了事,流于形式。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下移,现有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部门法规的贯彻执行和违法行为的处罚难度较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力量薄弱,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较低,执法水平较低,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亟需提升。
(三)行政执法机制有待健全。区法制办转隶后,只是牌子和部分人员转到区司法局,工作思路和工作流程还延续转隶前的模式,与上级改革要求不符,导致工作滞后。存在未落实合法性审查期限、规范性文件报备程序过于繁琐、未严格落实《鼎城区政府合同规范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及应诉相关责任单位履职不力、工作经费保障不足以及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等办案设备未保障到位等问题。
三、下一年度工作重点
(一)全面提高政府法治意识。一是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促使其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完善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力举措,强化对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督促检查,推进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全覆盖,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不断充实各相关单位法制审核机构人员力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体制机制。
(三)全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专人负责举报、投诉等工作,对举报、投诉要及时调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三是强化行政问责。对行政行为违法而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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